编辑: 黑豆奇酷 2019-07-30
沪浦南府〔2018〕

1 号 关于成立南汇新城镇今冬明春集中开展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专项 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浦东新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部署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浦安委办【2017】3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我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今冬明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南汇新城镇今冬明春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张宇祥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朱旭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屠宏光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军副镇长 王炯彦 副镇长 成员:徐灵党政办副主任 王纯玉 党建办副主任 王建兴 计财办副主任 王琳社区办副主任 潘仁钧 稳定办副主任 顾一平 区域办副主任 周激文 城镇办副主任 俞雳芦潮港社区党委书记 虞尧申港社区党委书记 孙冬林 综合社区党支部书记、城市运行中心副主任 顾建忠 安全生产监察所所长 周少诚 临港新城派出所所长 张珏强 芦潮港派出所所长 李钧交警八大队队长 刘臻华 消防支队临港大队大队长 王爱华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方章聪 临港地区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 徐桂华 城管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顾一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域发展办公室,张祖明、王燕云为办公室成员,具体承担组织、协调、推进、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附:《关于今冬明春暨 两节、两会 期间集中开展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印发 (共印60份) 关于今冬明春暨 两节、两会 期间集中开展安全 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进入冬季以来,浦东以及全国各地各类事故频发,不仅造成了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同时严重冲击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不仅凸显了安全生产规律特点,也暴露了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时值岁末年初,冰雪低温、寒潮风暴、人员集聚、大客流和赶工期、赶进度等各种影响安全的因素增多,安全风险点和安全隐患叠加,城市运行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和考验.为了营造更好的安全环境,根据市委、区委要求,我镇决定在今冬明春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 十九大 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发展改革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城市运行与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我镇防范各类风险、灾害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根据市委书记李强同志关于 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开展一次大排查,把各类风险点和安全隐患的底数弄清楚,把责任分清楚,对于排摸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抓好整改,确保安全监管更加有的放矢 的指示精神,按照区委书记翁祖亮同志关于 我区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工作,要聚焦重点领域、聚焦重点场所、聚焦易反复的问题,切实改变本质安全的隐患,确保我区安全运行 的要求,通过大检查、大整改、大整治,基本摸清我镇辖区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的底数,强化落实管控措施;

集中治理一批隐患(管控措施失效)与问题;

注重发现和整改一些边界不清楚、责任不落实等机制体制问题,逐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管控机制,实现安全风险与隐患分行业、分级、分类管控.(附件1:风险、隐患定义和相互关系及等级参考标准)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张宇祥镇长为组长的南汇新城镇今冬明春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担组织、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要求,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

四、排查内容 容易发生坍塌、爆炸、火灾、中毒、触电、烫伤、溺水、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影响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别是容易引起群死群伤的场所空间与设备设施.重点领域、区域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

生产装置、设施与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危险化学品管道占压;

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

自动化设施未正常投入使用,操作人员操作不熟练;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

许可证过期继续从事生产、储存、经营等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安监所)

(二)消防安全领域:烟花爆竹经营、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泡沫等材料的建筑物体、大型综合体与高层楼宇等,突出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备设施不符合规定等安全隐患.(牵头单位:消防支队临港大队)

(三)建筑施工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等设备设施的防火、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等;

玻璃幕墙质量、老旧房屋质量、地下空间及民防设施安全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用电用气、装饰装修和普通地下室散租住人、违规用电用气等方面安全;

人防工程未经批准擅自使用住人,未按规定备案和改变备案用途、擅自改变规划用途或批准用途,擅自改变主体结构、平面布局或拆除设备设施的地下空间,违法违规使用地下空间行为.(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办、建管中心)

(四)交通运输领域:交通枢纽、停车场(站)、港口码头、道路航道、桥梁隧道等设备设施和营运资质、营运行为的安全;

两客一危 车辆、货物运输领域的安全.(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办)

(五)工矿商贸领域:高毒高爆粉尘场所与受限空间;

金属熔融与涉氨制冷场所;

危险作业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方面.(牵头单位:安监所)

(六)特种设备领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等方面.(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

(七)商贸旅游领域:大型商业场所、粮油仓储、农贸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大型会展经营活动等方面.(牵头单位:区域发展办)

(八)医疗卫生领域:卫生计生系统和医疗机构氧气站、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专用储存室、气瓶间、危废储存室等方面.(牵头单位:社区建设和服务办)

(九)教育体育领域:教育系统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化学品处置、校舍和体育场馆翻新修缮工程等方面.(牵头部门:社区建设和服务办)

(十)文化娱乐领域:图书馆、影剧院、歌舞厅、夜总会、演出演唱会等文化娱乐场所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用电安全等方面.(牵头单位:社区建设和服务办) (十一)农业渔业领域:渔业船舶作业、农业机械、农业大棚与农药、鼠药管理等方面.(牵头单位:区域发展办) (十二)油气管道:石油天然气管线建设和运行;

管道安全巡查防范措施、管道占压、油气泄露、爆燃、爆炸等方面.(牵头单位:城管中队) (十三) 三合一 场所:生产经营与生活、办公一体化场所安全管理.牵头单位:消防支队临港大队) (十四)人员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

交通枢纽等方面.(牵头单位:临港新城派出所、芦潮港派出所) (十五)宗教场所:寺庙等古建筑消防器材、消防通道、防雷、电器线路等方面.(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办) (十六)六小场所:小餐饮、小歌厅、小洗浴、小网吧、小旅馆、小市场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方面.(牵头单位:社会稳定办) (十七)民政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殡葬场所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牵头部门:社区建设和服务办) (十八)城市公用设施:供电、供水、供气设施及城镇燃气、市政工程、航道整治、水利工程等方面.(牵头单位:城镇管理办)

五、排查重点

(一)物的不安全因素:设备、设施、工具及附件未按规定配备,强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自动控制失灵;

设备、设施无防护,防护不当、防护距离不够;

带电部位裸露、漏电、电火花、静电等;

无信号设施、信号选用不当、信号不清晰、无标志或标志、标识不清晰、不规范等缺陷,以及噪声振动、电离辐射、明火和运动物伤害;

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等存放、储存条件、生产加工工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标准化产品是否检验检测合格,非标准化产品是否经过正规设计、安全评估和验收.特别是要聚焦结构改造场所设计不规范、违规搭建、承载力不够、消防等设施不到位等问题.

(二)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是指生理、心理健康异常,感知、辨识功能缺陷,从事禁忌作业;

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及监护失误或缺失等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要聚焦动火作业和特种作业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等问题.

(三)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恶劣天气条件、作业场所狭窄、采光照明不良、安全通道堵塞、洞口防护缺陷、安全距离不够等.要聚焦相关场所是否经过规划和安全生产 三同时 设计审批与验收等问题.

(四)管理的因素: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不健全、责任制未落实、规章制度不完善、安全投入不足等管理因素的缺陷.聚焦 五落实、五到位 即: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与机构人员落实、责任体系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障和预警防范措施落实、安全宣传教育落实;

安全认识到位、监管主体履职到位、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到位、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危险源监控到位.聚焦消防通道堵塞、 三合一 场所、电瓶车充电以及动火作业、登高作业、带电作业等易反复的问题.

六、基本方法 根据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和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这次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专项行动,采用条块结合和1+X(牵头单位+相关部门+专业机构等)的方法.即:根据排查的范围对象,明确一个相应的行业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机构及属地配合.

(一)各行业领域要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坚持依法治理.例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可依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附件2).

(二)各行业领域和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行动的专项实施方案,组织推进实施.

(三)各行业领域和单位应当结合实际,依托安全监管机构或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队伍、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依靠自身力量进行排查整治;

可以发挥社区群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发现和上报安全隐患,依靠发动群众查进行排查整治;

可以借助政务平台、城运平台,发挥相关消防、安监、质监等专业部门、专业队伍的作用,组织开展联勤联动、联合执法;

可以购买服务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带着专家查.

(四)行业领域和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帐和信息系统,对本行业(领域、系统)、本区域内的风险点及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分级分类,逐一进行登记造册,落实分行业分级分类管控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对隐患排查整治的闭环情况,要逐一建立信息档案,以便进行验收复查和建立形成长效机制.

七、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29日-2018年3月31日(今冬明春).

(一)动员部署准备阶段(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5日)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和工作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和营造工作氛围.

(二)排查整改整治阶段(2017年12月29日-2018年3月10日)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方案,检查督促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对照标准规范,认真组织辨识排查,严格落实整改整治.组织力量对所属行业领域的公共设备设施、公共区域场所,依照法律法规,对照标准规范,认真组织辨识排查,严格落实整改整治.

(三)评估验收总结阶段(2018年3月11日-3月31日) 各单位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安全风险与管控情况,总结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台帐资料,健全和落实长效工作措施与工作机制,并上报工作总结.

八、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城市运行与生产安全事关人民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 五位一体 协调发展的大局,体现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社会治理水平.要深入研究部署,深入宣传发动,深入组织推进本行业、本系统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行动.各级领导要亲力亲为抓落实,确保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有效.

(二)要营造氛围,强化责任落实 要深入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责任.要增强大局观念,对边界不清的事项要靠前协调、主动作为,切实做到无盲区、无缝隙落实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要加大对此次行动过程和目的意义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要完善措施,坚持综合施策 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督促组织整改,做到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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