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7-29
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DZTB2018012 项目名称:大连市友谊医院新建门急诊综合楼标牌采购项目 招标人:大连市友谊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八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二、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标准

19

一、基本评标标准

20

二、加分项评标标准

21

三、评分说明

22

四、大连市友谊医院新建门急诊综合楼标牌采购项目

23 资格性审查表

23

五、大连市友谊医院新建门急诊综合楼标牌采购项目

24 符合性审查表

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

28

一、合同专用条款

29

二、合同通用条款

30

三、合同格式

35

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

38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3 投标文件封面

44

一、投标函格式

45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46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47

四、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及节能、环保产品报价表报价说明表格式(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如有)

48

五、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52

六、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53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54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55

九、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56

十、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61 十

一、节能和环保产品的特别说明及其证明文件

62 十

二、中小企业声明书格式

63 十

三、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64 十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65 十

五、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如采用)

66 十

六、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提供)

68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友谊医院委托,就大连市友谊医院新建门急诊综合楼标牌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 1.1项目名称:大连市友谊医院新建门急诊综合楼标牌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DZTB2018012 1.3采购总预算:54万元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4招标内容: 标牌 一批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 ). 注: 1.本次招标产品不可投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投标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3.2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

非外地供应商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截至2018年7月12日,经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辽宁 网站(www.lncredit.gov.cn)、 信用大连 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招标文件获取 3.1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new.ccgp.dl.gov.cn/dlweb/) 会员专区 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注:凡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执行网上报名携带报名回执码到代理处购买文件. 3.2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除外)到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外地投标人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6)网上报名回执码. 3.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加付60元特快专递费. 3.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自2018年6月22日起至2018年6月29日止,每天9:00―16:00(公休日、节假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 4.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7月13日13时30分―14时00分. 4.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3日14时0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3开标时间:2018年7月13日14时00分. 4.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4.5开标地点: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招标人:大连市友谊医院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8号 联系人:李波 联系方式:0411-82700690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41号网络产业大厦5楼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开户名称: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7503

1283 000

5894 联系人:王义棒 马博

电话:0411-84347300-8021/8282 传真:0411-84359600(自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1.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总预算:54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1 招标人:大连市友谊医院 2.2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41号网络产业大厦5楼邮编:116011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开户名称: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7503

1283 000

5894 联系人:王义棒 马博

电话:0411-84347300-8021/8282 传真:0411-84359600(自动) 2.4.1 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7.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2.8 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2.8.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⑥投标人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2.9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9.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9.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2.9.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 2.9.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new.ccgp.dl.gov.cn/dlweb/)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5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3.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货物或由各种设备和材料集成的系统. 3.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评标标准 合同条款 项目需求书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5.2 条款是招标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该实质性要求将在 项目需求书 和 合同专用条款 中标注,未响应或者发生重大偏离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采购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 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报价)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5.3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方.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现场踏勘 6.1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得到招标文件后一日内,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同时,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疑问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6.2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获取人.该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招标文件的澄清(包括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6.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6.5现场踏勘 6.5.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现场踏勘的,招标方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5.2招标方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方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5.3投标人经过招标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现场踏勘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依法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报财政部门批准并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变更或者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 7.3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 7.4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招标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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