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9-07-29
大连市公安局、武警大连边防支队派出机构业务用房及东港商务区智慧城市系统管理中心合建项目-厨具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17-C(HW)-059) 招标人: 大连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人: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0一七年九月 目录投标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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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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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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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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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0 附件1开标一览表…42 附件2 评标方法…43 大连市公安局、武警大连边防支队派出机构业务用房及东港商务区智慧城市系统管理中心合建项目-厨具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 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大连市公安局、武警大连边防支队派出机构业务用房及东港商务区智慧城市系统管理中心合建项目-厨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7-C(HW)-059

二、招标内容:厨具设备一批;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本次采购的电热水器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二十二期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二十二期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4、本项目采购预算: 90.0883万(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二)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包括工业和商用电加热食品加工设备);

(三)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截至2017年10月16日,经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辽宁 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 信用大连 (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25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盛世大厦1502室.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 会员专区 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外地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回执码原件,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7年10月17日09:15时至09:4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7年10月17日09:45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10月17日09:4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十、招标人:大连市公安局 十

一、招标代理人: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鹏

电话:0411-82707229 传真:0411-82717059(自动) 电子

邮箱:gszbdl@126.com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盛世大厦1502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297356820408(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二七广场支行3400200219300219694(递交投标保证金账号)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武警大连边防支队派出机构业务用房及东港商务区智慧城市系统管理中心合建项目-厨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7-C(HW)-059

2 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公安局

3 投标保证金额:15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请于2017年10月13日16:00时前到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9: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二七广场支行;

帐号:3400200219300219694 (支票、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

4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5 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7年10月17日09:15时至09:45时),到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7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7年10月17日09:45时(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及时间:2017年10月17日09:45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8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9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9月25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孙鹏 联系

电话:0411-82707229 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盛世大厦1502室10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包括工业和商用电加热食品加工设备);

3. 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截至2017年10月16日,经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辽宁 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 信用大连 (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11 供货要求: (1)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 (2)供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注: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设备布置.

12 样品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 电磁万能蒸箱(主食蒸煮间7)、电磁三头焖鱼炉(副食热加工6) 的样品及检验报告原件于开标前带到开标现场,样品摆放地点:招标代理现场指定地点,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09:45时(北京时间),须对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面做好保护措施,如发生问题,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样品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2.样品的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样品列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用明标评审.

4、本项目样品将进行封样处理,未中标单位样品将于中标公示发出7个工作日后退还.中标单位样品将封存在验收时进行比对.

5、样品封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样品评审结束后投标人须将样品送至样品封存地点.

13 其他要求: 投标人报价应包括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表要求的安装、运输、调试、人工、机械、材料、保险、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14 本项目采购预算:90.0883万(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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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主体项目正在施工阶段,中标人须与土建单位协调配合施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设备安装时须对原有土建部分进行保护,如破坏应原样恢复.

2、中标人设备运至现场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须自行保管,如发生损坏及丢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公安局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厨具设备一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3)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 (4)供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注: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设备布置. (5)付款方式:货到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其余货款即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货物正常使用一年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包括工业和商用电加热食品加工设备);

3. 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截至2017年10月16日,经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辽宁 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 信用大连 (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 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3〕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附件2 评标办法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依法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人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

(如有) 3.规格及技术响应表;

4.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 注:以上材料除已备注 如有 项外缺少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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