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7-29

一、12345市长公电办: 受理时间 内容 承办单位 回复内容 3月1日 胡先生反映,北湖区石盖镇工业大道 鲲鹏再生物资源有限公司 排放刺鼻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北湖分局

一、调查情况 经查,被投诉的是郴州市鹏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北湖区石盖塘镇.该单位主要从事废旧塑料橡胶回收处理、综合利用.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其裂解车间内的6台裂解炉有1台正在运行,该车间生产工艺为:原材料(废旧轮胎、塑料)→裂解炉(重油经油水分离后灌装)→出料→磁选→炭黑(产品).裂解车间内建有废气处理设施,其裂解工艺产生的废气通过碱液喷淋除尘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烟囱外排.裂解炉在开炉出炭黑与钢丝时会产生少量无组织裂解废气,通过车间风机抽风换气外排. 该单位的油漆渣和油抹布存放仓库建有废气吸附塔等污染防治设施.

二、处理情况 我局要求该单位一是加强管理,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规范操作;

二是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修保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月1日 苏仙区四普庄石油公司旁一藉煤场未采取降尘措施,每天生产藉煤时灰尘漫天,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环境卫生,请求处理. 苏仙分局

一、基本情况: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是四普庄社区内的梁中昂蜂窝煤厂(负责人:梁中昂 15886546739)该地负责人陈述:近期确实是在生产.

二、处理意见: 根据苏仙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及城区大气污染整治相关文件规定,该梁中昂的蜂窝煤厂将予以取缔.据此情况,我局监察人员现场督察时,要求该工地立即停止生产、立即择址搬迁. 感谢群众的监督和批评 特此回复 3月2日 青年大道 华宁瑞城 项目工地夜间超时施工,噪音扰民. 苏仙分局

一、基本情况;

经查,华宁瑞城已经无项目工地施工,发现华宁瑞城旁边的亿力豪庭商住楼项目工地在施工,亿力豪庭位于青年大道樟树岭隧道旁,建筑方是郴州市高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方是郴州市平背建筑有限公司.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3栋商住楼.我局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建筑方现场负责人介绍:晚上是在进行浇筑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属特殊工艺,该工地未到我局办理夜间施工手续.

二、处理意见: 据此情况,我局监察人员要求该工地:

1、晚上十点后除特殊工艺外,严禁进行其他施工作业.

2、若夜间需要进行浇筑混凝土等特殊作业,必须提前到我局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告知周边居民. 3月2日 苏仙区飞天山镇高家塘村园艺场组村民反映,位于该村的 涛化工厂 每天晚上生产时排放黑色浓烟,气味刺鼻,村民担心影响身体健康且污染周边环境. 苏仙分局

一、企业基本情况:郴州涛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苏仙区飞天山镇亚家山,公司法人代表:周德华.该公司目前拥有一套10万吨/年硫酸系统(酸洗)及6000吨/年砷回收系统及酸渣提炼精铁粉系统,配套建设了3000千瓦汽轮机余热发电机组.2014年,该公司通过生产工艺改造,实现全部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该公司属于国控污染源重点监控企业,废气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控设备,实现全天候24小时污染源排放监控,其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二氧化硫. 涛公司冶金生产线是今年新上马的项目,现处于试运行状态.该生产线的主要污染因子为干燥车间、烟气洗涤车间的烟尘、酸性气体,对应建设的环保设施有两套两级空塔喷淋洗涤、一级填料塔洗涤,两级电除雾、一级碱液尾气洗涤、两级旋风除尘.该企业办理了环评手续,各类证照齐全,为合法正规企业.其停、复产均及时在我局予以备案.

二、现场基本情况:现场检查时,涛公司硫酸生产线、金属砷生产线及新建的冶金生产线均处于生产状态. 分局监察人员在涛公司仔细察看了其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该公司硫酸生产线环保设施运转正常,无废水废气直排现象,因该生产线安装有污染源排放监控系统,监察人员调阅了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通过对在线监控数据分析,涛公司硫酸生产线废气排放符合排放标准;

该公司金属砷生产线收尘设施于在今年10月份进行了更新升级,通过检测,该生产线排放的废气、粉尘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对涛公司冶金生产线现场检查时,该生产线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我局监察人员将相关调查情况通报投诉人,并告知及时企业达标排放不等于对周边零污染,在特殊气候、特殊地形的影响下,达标排放的二氧化硫也有可能积聚,从而对植被造成影响.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是有保障的,建议其找相关权威机构进行鉴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三、处理意见:分局监察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此外,分局要求涛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新厂区冶金生产线进行全面环境监测,监测报告上交我局备案. 今后分局将对该区域加大巡查力量,确保当地环境安全. 3月2日 国庆南路湘南物流园 永发粮油农产品经营店 违规加工农产品,粉尘污染严重,多次反映未果,请求处理. 北湖分局 投诉人所反映的是永发农产品经营部,位于粮油交易中心,在打玉米粉的工作中,造成了扬尘污染.我局监察人员赶赴现场时,该店已安装好了防尘隔板,因投诉人保密,无法了解到投诉人的诉求,我局监察人员在现场要求该店老板,在打玉米粉过程中使用防尘布袋,并做好现场卫生,防治扬尘污染.望市民谅解. 3月2日 飞虹路百乐门歌舞厅隔音效果差,每天晚上营业时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苏仙分局

一、投诉情况 您于2017年3月2日通过12345市长热线反映 飞虹路百乐门歌舞厅隔音效果差,每天晚上营业时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经现场沟通、调查,您反映 百乐门歌舞厅 严重影响了您 郴江宾馆 的经营活动,提出保障您合法权益的诉求.

二、查处情况

(一)两家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郴州市钻石百乐门歌舞厅(以下简称百乐门歌舞厅)位于郴州市飞虹路1号,投资120万元,租用市群众艺术馆的2-3层场地,总营业面积779平方米,2层设有1个大厅,设计最大客容554人,3层用作宿舍.该歌舞厅原名称为 红魔量贩KTV ,于2010年3月31日在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塔工商所更名为现名,注册号为4310002010002745,法人代表郭艳群.2008年3月14日市环保局对《郴州市红魔量贩KTV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2008年5月7日通过了市局组织的环保 三同时 验收并核发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2008年9月3日,该歌舞厅在郴州市苏仙区文化局取得《文化经营许可证》(湘郴苏文娱L2008-052号).百乐门歌舞厅所处区域为商业、交通混合区,在经营中环境污染主要以噪声为主,该歌舞厅对包厢采取了隔音、减振、降噪消声措施,设置了有效的吸音墙.2010年5月25日市环境监测站对该歌舞厅边界噪声进行了监测,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标准,该歌舞厅东、南、西侧适用2类区标准,北面近交通干线一侧适用4类区标准,根据市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该歌舞厅昼间夜间边界噪声值均达标. 郴江宾馆注册名为郴州市春江宾馆,于2013年4月12日注册成立,注册号为431000600271479,法人代表谢朝东,位于飞虹路32号群艺馆三楼,共建设有21间客房,北侧客房部分位于百乐门歌舞厅楼上.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17年3月2日夜间10时左右,我局监察、监测人员来到百乐门歌舞厅进行监测,当时该歌舞厅正在营业,我局监察人员于1楼郴江宾馆楼梯口、3楼郴江宾馆位置、郴江宾馆内过道、郴江宾馆8329房(开门状态)、郴江宾馆8318房(开门状态)、郴江宾馆8329房(关门状态)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分别为48.1dB (A)、45.6 dB (A)、40.0 dB (A),47.9 dB (A)、41.0 dB (A)、38.8 dB (A),均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二类夜间环境噪声限值.

三、处罚情况 在现场监测过程中,能明显听到百乐门歌舞厅营业噪声,但对郴江宾馆门口、过道及房内的夜间噪声现场监测,显示夜间等效A声级Leq均未超标.

四、对环境权益要求的处理 为保障群众合理诉求,我局监察人员联系了市群艺馆,据群艺馆负责人介绍:该场地早上免费开放给群众进行演艺活动,晚上租恁给该歌舞厅进行经营,目前该场地的租恁合同已经到期,市群艺馆即将搬迁至王仙岭艺术文化中心,届时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进行资产处置. 介于上述情况,我局监察人员再次要求该歌舞厅:1.保证营业时门窗封闭,严格控制音量;

2、严格控制营业时间,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因该宾馆房间均为铺设的地板,因此声音难以衰减,我局监察人员建议业主对房间内铺设地毯进行吸音减震.

五、救济渠道告知 如认为我局具体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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