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9-10-02
苏州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编号:SZHD2018-N-T-005 采购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务管理处 采购内容:灭火器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类别:服务类 苏州恒大招投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 前附表 项号 名称 内容1采购编号 SZHD2018-N-T-005号2采购项目名称 灭火器维保项目

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九十天.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3500.注册地在苏州以外的外地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本地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本票方式;

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但应于投标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响应处理;

收款单位:苏州恒大招投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9060154800001728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5 采购代理机构 苏州恒大招投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18号楼101室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2629993 联系人:陆望秋、白莹 传真:0512-62629993

6 询问和质疑 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

7 采购人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务管理处 联系人:张利泉 联系

电话:(0512)68753331

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三份

9 投标开标 投标时间: 2018年5月29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29日13:30时整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5月29日13:30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18号楼开标室

10 中标服务费 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中标人按各自预算金额的下列比例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即100万元以内1. 5%;

100(含)~500万元以1.1%;

500(含)~1000万元以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500元的,则中标服务费按人民币3500元计取) 账户名:苏州恒大招投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 账号:3205010011120161000562

11 导致废标因素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等

12 导致无效标因素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等

第一章谈判邀请函 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务管理处的委托,苏州恒大招投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灭火器维保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灭火器维保项目 采购编号:SZHD2018-N-T-005 采购单元: 1个采购单元. 数量:1批.

2、交付日期: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成,具体按甲方通知为准.

3、交付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科技大厦内.

4、采购预算:项目总预算180000元.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主体部分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灭火器维修充装单位必须取得《消防产品维修许可证》 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上述A至E项的具体资料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

三、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领取时间:自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18号楼.

3、现场方式:现场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5月29日13:00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5月29日13:30止 接收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18号楼开标室

五、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2018年5月29日13:30 评审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18号楼开标室

六、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1、采购人 (1)采购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务管理处 (2)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 (3)联系人:张利泉 (4)联系

电话:(0512)68753331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苏州恒大招投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18号楼101室(3)联系人:陆望秋、白莹 (4)联系

电话:62629993

3、苏州市高新区财政局监督

电话:(0512)68751335.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A 说明和释义 1. 说明 1.1本谈判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苏州恒大招投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 1.2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谈判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恒大招投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 词语释义 2.1谈判采购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谈判采购活动的法人. 2.2谈判供应商:响应谈判并且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响应:谈判供应商根据谈判采购单位发布的谈判采购文件,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谈判的行为. 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7货物:系指乙方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8服务:系指本次谈判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10天:日历日. 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2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3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4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5 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2.16 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B 谈判供应商 3.合格谈判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4.合格谈判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详见谈判邀请函 5. 谈判供应商代表 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并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如果谈判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格式). 6. 谈判费用 6.1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7. 联合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 C 谈判采购文件的说明 8. 谈判采购文件 8.1谈判供应商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谈判采购文件三日内向谈判采购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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