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10-05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5〕159号 关于河口区刚强橡胶厂 年产200万条丁基橡胶内胎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河口区刚强橡胶厂: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河口区刚强橡胶厂年产200万条丁基橡胶内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席会研究(2015年第16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河口区孤岛镇兴凯湖路以西、南一路以南.项目以胶粉、软化油为原料经塑化、精炼生产再生胶,生产规模2000吨/年,部分外售,部分与丁基橡胶、炭黑与其它添加剂为原料采用混炼、开炼、热炼、硫化等工艺生产丁基橡胶内胎,年产200万条.2014年6月,东营市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东环审〔2014〕125号).该项目2011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14年6月30日建成投入试运行.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于2014年8月14-15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市环保局于2014年12月23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项目锅炉燃用天然气;

再生胶车间精炼机和冷却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密炼、开炼、过滤、压出废气经"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有硫化设备的西车间与内胎生产车间中的其他车间采用钢板进行隔离,并在上部布设集气罩,废气经"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丁基内胎车间密炼机进料口、粉料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集气罩下垂设置了60cm透明软体垂帘.不合格品、废橡胶外售给其他橡胶制品公司综合利用;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储仓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制定了应急预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进行了演练.依托已建成的3000立方米事故水池,设置了连锁控制系统和紧急切断系统;

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废气治理设施未设置旁路,固体废物堆放场设立了标志牌,特征污染物委托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检测.

三、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编制的《河口区刚强橡胶厂年产200万条丁基橡胶内胎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自备锅炉烟尘、SO

2、氮氧化物符合《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中燃气锅炉限值;

再生胶车间废气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

恶臭污染物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颗粒物符合《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

丁基内胎车间密炼机进料口、粉料投料废气颗粒物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规定限值;

密炼、开炼、过滤、压出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要求,臭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有硫化设备的西车间与内胎生产车间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臭气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二)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恶臭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三)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经过整改,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各项环保设备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降低环境风险.

六、如遇城市规划调整,项目必须按照要求实施搬迁.

七、由河口环保分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日常监督检查.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8月5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河口环保分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8月5日印发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