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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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cq.com.cn:8014/HljEJY/detail.aspx?projectNo=29FC20170114#contents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绥化学院大学生浴池出租交易公告 ? 出租标的名称 绥化学院大学生浴池 项目编号 29FC20170114 出租底价 200,000元/年 公告起始日期 2017年8月11日 公告截止日期 2017年8月31日 标的所在地区 绥化市 标的类别 房产租赁权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地理位置 绥化学院丁香苑南侧 权证编号 绥房权证城字第199235号 房屋层数 1-3层/3层 房产建筑面积 2920.36平方米 规划用途 浴池 目前用途 出租 其他 1.??出租标的浴池楼一楼除了西侧开水房(约300平方米)学校留用外,其余部分整体出租.一楼可以经营超市、美发、洗衣房、快递、打字复印等相关学生服务,禁止出售烟酒和自行加工的食品,增加经营项目必须取得学校同意;

二、三楼用于学生洗浴,不能改变其功能. 2.??出租标的水、电、气、热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收费标准依据自来水公司、电业局、热力公司等. 3.??洗浴收费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三元(价格可随上级规定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如承租方自行安装刷卡计量收费系统,每升水不超过0.04元. 4.??学校保证在管辖范围内的浴池楼冷水、电、暖供应,负责浴池楼外主管道的维修维护.承租方负责楼内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承包期满后,承租方必须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完好可用,达到学校收回后可继续正常使用的标准,否则责令限期恢复,无法恢复的照价赔偿. 5.??因环保要求,承租方不能使用燃煤锅炉烧水,需自行解决热水问题,建议向供热公司购买热水或自行安装环保锅炉烧水,浴池现有热水罐可供存水使用. 6.??承租方必须保证浴池的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半天营业,时间为12:00至22:00;

六、周日全天营业,时间为9:00至22:00;

其他时段是否营业由承租方自行决定. 7.??在保证不改变和破坏房屋结构,不破坏水、电、暖线路和管道的前提下,承租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负责,但必须符合安全防火要求,不准私拉乱接,且在合同到期时不得拆除装修部分,室内装修归出租方所有. 8.??承租方不得将浴池转包他人,如果承租方对一楼各功能用房进行合作经营,其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由承租方解决,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取得政府规定的相应资质和许可,符合食品安全和消防要求,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承租方不得在浴池楼外摆摊经营. 11.?如承租方在租期内违反合同约定,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情节严重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诉诸司法部门解决. 交易条件 出租期限 3年 免租期 无 出租用途要求 洗浴、超市、美发、洗衣房、快递、打字复印 租金调整方式 无 租金支付要求 年付(提前一个月) 履约保证金(押金)数额设定 100000元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即2017年8月31日24:00前),通过网上会员注册时绑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卡将保证金全额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则该意向承租方不具备承租资格. 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交易服务费按照出租期限内租金总额的1%收取. 3.???????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4.???????承租方携带与出租方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其中一份合同原件留交易机构存档)及出租方出具的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款票据到交易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并领取《交易凭证》. 5.??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6.??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包烧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使用费、卫生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值 (元) 200000元 评估机构 黑龙江省融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7年7月18日 出租方 基本情况 名??称 绥化学院 注册地 绥化市北林区西直南路18号 经济类型 事业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2300414658945R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黑龙江省财政厅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文件及文号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申报审批表 信息公告 信息公告期 15个工作日 公告媒体名称 http://www.huaee.net;

《新晚报》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40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 公告截止日24:00前(以资金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支付;

手机银行支付;

银行柜台转账 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方未承租标的的,交易机构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不计息)按原渠道退还到意向承租方的银行账户. 2.???????意向承租方承租标的的,交易机构在收到其与出租方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按原渠道退还到承租方的银行账户. 3.???????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

(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意向承租方 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竞买人条款》、《会员注册须知》等要求(可点击网页页首"用户须知"下"用户交易规则"处,进入查看),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及规则.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用户须知"下"用户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用户须知"下"用户交费须知"处查看. 4.???????出租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室内物品等)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

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5.???????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6.???????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

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7.???????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2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接受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8.???????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9.???????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10.???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11.????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

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2.?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出租标的 展示信息 展示时间 公告期限内 展示地点 绥化学院丁香苑南侧 联系人信息 刘先生:18704555966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自由报价期 2017年8月14日10:00-2017年9月1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 300秒 报价阶梯 1000元 其他附件资料 附件1:交易须知.doc 附件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doc 附件3:出租标的图片.rar 交易机构 机构名称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经办部门 交易二部 项目负责人 万女士 联系电话 0451-58894172 传????真0451-58894152 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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