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9-09-28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年度保证金 协议书 协议编号: NDBZJ-2014- 项目名称: 杭州市政府采购年度保证金 采购机构(甲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签订时间:2015年月日有效期限: 从签订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 杭州市政府采购年度保证金协议书 采购机构(甲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乙方):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自愿交纳《政府采购年度保证金》.

第二条 乙方同意交纳《政府采购年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乙方交纳《政府采购年度保证金》后,在参与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交易活动时不再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参照执行网上交易平台的各城区保证金交纳方式从其规定. 第三条《政府采购年度保证金》有效期从交纳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如乙方在12月31日前未提出退还《政府采购年度保证金》申请的,将自动转为下一年度的《政府采购年度保证金》. 第四条 乙方交纳《政府采购年度保证金》后,在协议有效期内可参与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交易平台的各项交易活动,包括:

(一)参与网上商城协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二)参与网上商城协议(定点)采购项目议价竞价活动.

(三)参与网上询价和网上招投标活动. 第五条 乙方申请退还《政府采购年度保证金》的,需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经审核无异议后,双方办理解除协议相关手续. 第六条《政府采购年度保证金》退付由杭州银行按有关规定办理,本金在解除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计取)按银行活期结息日退付. 第七条 在《政府采购年度保证金》协议书有效期内,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扣除乙方年度保证金,并予以"曝光"、暂停或取消网上交易平台交易资格;

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或"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杭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签订合同(协议书)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机构或采购监管机构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协议书)义务的;

(7)网上交易平台涉及的各类招标文件、询价通知书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8)网上交易平台涉及的各类合同(协议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要严格按协议书履约;

(二)如乙方违反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乙方进行处罚,并有权提前终止协议书;

第九条 协议书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协议书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至退还《政府采购年度保证金》止有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采购机构(盖章):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盖章):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王舒吟 联系人: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备塘路333号 地址: 邮编:310000 邮编:

电话:0571-85085457

电话: 传真:0571-85085093 传真: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 开户银行: 帐号:75828100067166 帐号: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