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9-09-24
梅州市交通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ZGXMZ110305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2011年3月5日目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4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6 1.

关于定标方式

6 2.关于招标文件

6 3.关于投标人

6 4.关于投标文件

7 5.关于投标保证金

9 6.关于投标和投标费用

10 7.关于开标

10 8.关于评标

10 9.关于定标

10 10.关于废标和招标失败

10 11.关于中标服务费

11 12.名词解释

12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

13

第一章 项目概述

13

第二章 项目总体要求说明

14

第三章 技术参数详细要求

15

第四章 设备安装、调试与验收要求

66

第五章 售后服务

67

第六章 到货要求

67

第七章 报价要求

67

第八章 付款方式

68 第四部分 附件

69

第一章 合同要求说明

69

第二章 评标原则与方法

72

第三章 表格样式

78 附件1-1 投标书

79 附件1-2 开标一览表

80 附件1-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1 附件1-4 同类项目成功案例一览表

82 附件2-1 项目详细报价清单

83 附件2-2 售后服务期内响应方案

84 附件2-3 免费保修期后售后服务报价清单

84 附件2-4 技术规格偏离表

85 附件2-5 项目管理主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

86 附件2-6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89 附件2-7 诚信投标(报价)承诺书

9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受梅州市交通技工学校委托,就梅州市交通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包组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交货期

1 汽车实训室设备

1 批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 制冷实训室设备

1 批3电工电子实训室设备

1 批

2、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依法取得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提供用户所在地售后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购买标书时间:2011年3月24日起至2011年4月13日,每个工作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 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4、购买标书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第十二层.

5、标书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6、购买标书时应该提供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11年4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第十二层.

10、其他要求: 投标人可以选择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报价,但应对包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所有.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

电话:0753―2251923

2263923 传真:0753-2251923 公司

网址: http://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梅州城市花园支行 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账号:89706623950809300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2011年3月24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1.关于定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 2.关于招标文件 2.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2本招标文件要求中,凡标有 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 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即废标.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个日历日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 2.3.2 投标截止日三天前(即2011 年4月11日下午18时00分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3.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 2.3.4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2.3.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2.3.6如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构成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对其它条款有异议的,以及投标人是否决定参加本次招标的,均请于开标三个工作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对此后因招标文件的异议提出的投诉亦不予受理. 3.关于投标人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资质要求 3.2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投标、开标仪式,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委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询,并予以解答. 3.3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关于投标文件 4.1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4.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4.1.1.1商务标应包括: 商务标目录 投标书(格式见附件1-1);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3);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008-200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仅供商务参考)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工商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售后服务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以及该售后服务机构与投标方相关联的证明文件(如协议书等)),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投标人其它资质证明材料(含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3.1条款的内容) 投标保证金证明(招标人出具的收据或银行出具的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008年1月1日起项目成功案例一览表(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格式见附件1-4). 4.1.1.2技术标应包括: 技术标目录 详细产品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2-1) 售后服务期内响应方案(格式见附件2-2);

免费保修期后售后服务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2-3);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2-4);

项目管理主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5);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6);

诚信投标(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7);

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主要产品说明书或彩页资料或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 4.1.2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 4.2投标文件的编写 4.2.1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唯一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2所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彩页资料或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能反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建议的指标.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4.2.3 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除非 技术规格 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 4.2.4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4.2.5 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应提交中文本, 国外厂商如提交英文本时应附中文详译本, 并以中文本为准. 4.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印刷规定 4.3.1投标文件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在正本封面上签字、加盖公章.投标文件须加盖骑缝章. 4.3.2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副本可用复印件. 4.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4.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4.4.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和一份电子标书(只读刻录光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 正本 、 副本 或 电子标书 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4.4.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的电子标书与正本一起封装. 4.4.3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在封口处注明 于2011年4月14日开标之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加盖公章.并在包装面作具体标识:招标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 4.4.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投标文件 中的 开标一览表 另外单独密封一个信封内(此信封单独递交).在封口密封处加盖公章,并注明 于2011年4月14日开标之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在该信封上标明 开标一览表 字样,并作具体标识:招标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 4.4.5包

1、包

2、包3投标文件分开密封封装. 4.4.6为方便专家评标整本标书请标注统一的页码,非电子文档(各种资质、成功案例合同、财务报表等复印件)可以手工填上统一的页码. 4.5投标文件的递交 4.5.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专人送达. 4.5.2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4.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4.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4.7.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4.4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4.7.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4.7.4 从投标截止期至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5条规定被没收. 5.关于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投标人须在2011年4月13日下午17:30分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包1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

包2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包3 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 5.3投标保证金以支票、电汇、汇票或现金等形式交纳,以到达我公司帐户为准.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梅州城市花园支行 帐号:897066239508093001 备注: SZGXMZ11030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财务联系

电话:0753-2251923

2263923 5.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5.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同时结算中标服务费. 5.7 投标人因自身因素逾期未向招标人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利率费用. 5.8下列情况之一发生,保证金将被不予退回: 5.8.1投标人已递交投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5.8.2中标后,中标商不按中标的投标结果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8.3放弃投标的投标人在开标前三日未书面通知招标人的;

5.8.4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 6.关于投标和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各种原因所致的法律事宜和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关于开标 7.1招标人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7.2投标截止时如前来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招标人有权宣布此次招标无效,重新招标. 7.3开标时,先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7.4唱标时,唱标主要内容为单独密封的 开标一览表 的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做唱标记录,并显示在投影屏幕上. 8.关于评标 8.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8.2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8.3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9.关于定标 9.1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报价部分、商务、技术方案说明部分的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比. 9.2中标人确定后,向中标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梅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meizhou.gdgpo.gov.cn).上公开发布. 10.关于废标和招标失败 10.1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10.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4.4条款的内容密封和标记;

10.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规定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私人印鉴或签字;

10.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规定加盖公章的;

10.1.4 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完全的响应导致投标无效;

10.1.5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合理成本价;

10.1.6 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1.7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10.1.8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出现两项或两项以上不同报价的;

10.1.9招标文件中标有 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

10.1.10 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无法辨认或金额表述错误的;

10.1.11 投标报价中无分项报价表或有严重缺漏项的;

10.1.12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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