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9-25
附件: 安全生产告知书 各生产经营单位: 近期,本市连续发生两起人员密集场所物体倾倒致人伤亡事件,教训十分深刻.

为此,从即日起,全市将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如下告知:

一、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结合"两节"期间安全工作特点和冬季季节特点,落实自查自纠工作. 要结合本企业、本单位特点,突出重点,加强自我检查整治力度,尤其要突出:消防、疏散通道和设施,临时搭建展台和广告,内部装修装饰工程,堆高货物和货架,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高空悬挂物、装饰物、附着物,电梯、锅炉、游艺设施等特种设备,大型门窗等常用建筑构件以及其他与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相关的场地、设施、设备等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自查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要在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告知.

三、要加强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工作. 因地制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进行相应演练.同时,"两节"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每日有检查,有事能处置. "两节"期间,区安全监管部门将对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对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告知单位:青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徐泾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8日 本附件一式两份,一份上交,一份签收方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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