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9-09-22
附件2 常熟市城镇燃气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和全国、省、苏州市"两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城镇燃气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手段、最过硬的措施,深化安全生产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治,动员和引导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二、工作目标 以全力压降事故隐患总量、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下大力气整治重大隐患,惩治违法行为,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取缔非法违法企业,有效消除事故隐患,全力保证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愉悦、欢乐的新春佳节,为全国、省、苏州市"两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各镇(板块)要加强燃气安全督查,重点督促辖区内燃气企业、供应站完善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按照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的区分,实行分层分级治理,对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一律实施挂牌督办制度.各镇(板块)要全面扎实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好整改落实,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坚决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使检查、整改、销号形成完整的闭合管理.

(二)深入开展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各镇(板块)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常熟市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常住建〔2017〕395号)要求,重点检查辖区内各燃气储存场站、汽车加气站、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包括场站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生产区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储存、灌装等生产区内可燃气体检测仪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防火、防爆、防电、防泄漏和防腐蚀的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

仪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情况;

消防设施的配备以及定期检验、维护情况.各镇(板块)要督促燃气企业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全力防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恶劣天气对城镇燃气安全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进一步加大燃气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各镇(板块)要保持严打、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一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经营燃气行为,维护好燃气市场经营秩序;

二要加大对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行为的查处力度,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的施工作业行为,施工单位未与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的,一律不得施工.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大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城镇燃气专项行动工作.

(四)切实做好重点时段燃气安全管理.各镇(板块)要积极借鉴党的十九大期间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做法,在全国、省、苏州市"两会"期间,认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值守工作,燃气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管控危险作业行为,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一旦发生意外,做到反应迅速、指挥有力、处置有效,确保重点时段我市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五)强化燃气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各镇(板块)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加大主流媒体宣传频次和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宣传典型经验做法,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从2018年1月份开始,到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治理阶段(2018年1月11日~2月20日).各镇(板块)要结合《关于开展常熟市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常住建〔2017〕395号)要求,立即组织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再落实,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工作.针对重点企业、场站的检查要统一列表,明确分工,逐一落实,不得疏漏、不走过场.要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检查责任单位、责任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

(二)联合执法检查阶段(2018年2月21日~3月20日).各镇(板块)要加大对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燃气设施场站的暗查暗访、督查检查、执法监察的力度,依法整改消除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经营企业(站点),严厉惩处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3月21~至3月28日).各镇(板块)要对专项行动中的问题和经验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梳理,查漏补缺,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单位逐一复查.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制定针对性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市住建局(燃气办)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对我市城镇燃气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进行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专项行动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的实际举措.市住建局将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燃气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板块)要督促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认真落实《苏州市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要求,要以指导燃气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强化宣传和应急管理.各镇(板块)要发挥属地优势,发动安全网格员、村民小组长、党员骨干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和常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应对;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

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联动,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镇(板块)于3月28日前,向市燃气办报送专项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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