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9-20 |
一、配气价格由0.
65元/立方米调整为0.64元/立方米.
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由2.56元/立方米调整 为2.53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销售价格(按与第一阶梯1:1.3的差率)由3.33元/立方米调整为3.29元/立方米.
三、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基准价由2.78元/立方米调整为2.73元/立方米. 建立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非采暖季期间,以2.73元/立方米为基准价,在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由燃气企业根据实际购气成本适时调整,调整前须到我委审核、备案. 采暖季期间,按照国家天然气门站价格相关规定,根据燃气企业实际购气成本,及时疏导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前须到我委审核、备案.
四、燃气企业要及时调整售气系统,严格执行价格调整时间、气价标准、气价分类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切实将增值税率改革的红利让利于天然气用户,确保市场秩序平稳. 附件:荥阳市市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2019年4月16日 附件 荥阳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项目价格备注居民用气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 2.53元/立方米 含学校食堂和养老服务机构生活用气,不包括冬季单独采暖用气 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及以上部分 3.29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天然气 基准价 2.73元/立方米 非采暖季期间,以2.73元/立方米为基准,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采暖季期间,按照国家天然气门站价格相关规定,根据燃气企业实际购气成本,确定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