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9-20
关于完善北京城镇居民"煤改电"、 "煤改气"相关政策的意见 煤改清洁能源工程已在本市城市核心区及农村地区成功开展,是本市治理居民用煤产生的大气污染的重要措施.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京政办发〔2014〕21号)的要求,本市"2017年底前四环路内区域建成禁燃区"、"2020年底前城六区全境、远郊区县新城建成区80%区域建成禁燃区".为推动朝、海、丰、石及远郊各区(县)散煤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经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政市容委、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北京燃气集团等部门认真研究,明确如下意见.

一、"煤改电"工程

(一)政策适用范围及时限 本市城镇居民(非农业户口)中的"煤改电"用户.其中"煤改电",专指居民由现用燃煤分户采暖改为用电分户采暖的改造工程.政策适用期为2015至2017年.

(二)配套政策内容 1."煤改电"涉及的外电网改造的投资,10kV以上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全部承担;

10kV及以下至峰谷电表(含)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承担70%,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补助. 2.户内线路改造,峰谷电表至取暖设备(不含)的改造投资,由市、区(县)财政分别负担60%、40%. 3.取暖设备优先使用蓄能式电暖器,由区(县)政府组织购置,市、区(县)两级财政按照实际购置价格的1/3分别对用户进行一次性补助. 4."煤改电"居民在采暖季可享受峰谷试点电价,谷段电价优惠时段统一为21:00至次日6:00.用户在享受低谷电价0.3元/度的基础上,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各补助0.1元/度. 5."煤改电"居民房屋保温修缮由区(县)政府组织实施,相关费用原则上由区(县)财政负担.

二、"煤改气"工程

(一)政策适用范围及时限 市政燃气管网已通达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的区域内,本市城镇居民(非农业户口)由现用燃煤分户采暖改为用管道天然气分户采暖.政策适用期为2015至2017年.

(二)配套政策内容 1.市政燃气主管网至小区红线(或调压设施(含))的投资,由燃气供应企业承担. 2.小区红线(或调压设施)至用户燃气计量表(含)的投资,由各区(县)政府研究确定政策并组织实施. 3.居民户内燃气计量表后管线的投资,原则上由居民自行承担.各区(县)政府可酌情给予适当补助. 4.居民用户用于取暖的燃气壁挂炉,市、区(县)两级财政按照实际购置价格的1/3分别对用户进行一次性补助. 5.接通天然气后,执行全市统一的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区(县)政府是"煤改电"、"煤改气"工程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科学规划,合理划定改造范围.

(一)要按照"清空计划"分年度任务目标,抓紧摸排居民使用散煤户数,建立台账,制定分年度实施方案.

(二)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控制政府采购成本,研究确定采暖终端设备、谷段用电量等指标的最高补助限额.

(三)要积极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办理各项前期手续,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四)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各项工程建设和方案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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