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07-18
南昌市教育局 洪教普高字〔2013〕13号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 全市普通中小学生毕业证书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各市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和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切实做好201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生毕业证书的审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安排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和市直学校初中毕业证书审验工作定于5月8日至5月27日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县(区)属初中、小学毕业证书审验工作由各县(区)教体局和开发区(新区)教办负责,可参照高中毕业证书要求执行,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教体局自行安排.

二、送审要求 1.各县区、市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和市直管民办学校报审的初、高中毕业证书以经每年审计后的2013届初、高中学籍花名册为准,并按学籍花名册的顺序整理好学籍表和毕业证书. 2.今年我市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仍合并进行,城乡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除"春蕾计划"和职业高中春季招生的初中毕业生外)都必须参加中考方能下发毕业证.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毕业证由学校先行报审,凭毕业生中考准考证和中考成绩通知单,再发放毕业证."春蕾计划"和职业高中春季招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不参加中考,其毕业证由学校直接报审. 3.毕业证书一概采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字迹清晰端正,严禁涂改,发证时间统一填写"二一三年七月一日".毕业证书的编号为11位数,其中1至2位为毕业年号(统一用"13"),3至6位为学校代码,7至11位为学籍号.学籍有变更的,则编13位数,即在11位数号码的基础上,在第6位数后面插编两位数的学籍变更代码,其中留级生代码为"02",休学后复学学生代码为"03",9至13位为原始学籍号,编号不得重复. 4.毕业证书填写编号后,应贴好毕业生近期二寸半身免冠黑白照片,并在相应位置盖好学校公章及校长印章(红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验.报审初中毕业证书时,要用铅笔将学生的中考报名序号写在毕业证书内芯左下角以便核查.

三、其他事项 1.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我局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提前作好准备,按时按要求送审,确保初、高中毕业证书审验工作顺利完成.对有弄虚作假或滥发毕业证书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同志的责任,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2. 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负责印制,按省发改委赣价行字〔1996〕25号文件规定收工本费3元.各高中学校要做好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人数的统计工作,于2013年4月27―28日持转账单复印件到我局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处认购;

小学毕业证书的印制由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负责,初中毕业证书的印制由市教育局负责.小学毕业证书(含学籍表、义务教育登记卡)和初中毕业证书每本均收取一元工本费,由毕业学校从公用经费中支付.市直和事业单位办、市直管民办初中、小学毕业证书请于2013年4月27―28日持转账单复印件到我局义务教育工作处认购. (单位:南昌市教育局往来资金账户,银行:南昌银行工人支行,账号:791901242205265,分户:3909001156). 3.审验完毕的初、高中毕业证书,学校必须统一妥善保管,高中毕业证书应在高考后再行发放,初中毕业证应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发放.任何学校均不得擅自提前发放初、高中毕业证书. 联系人: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处 杨老师 电话83986480 义务教育工作处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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