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9-09-23
长沙市高新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长财高新采计-GK201205003 代理机构编号:GLTC-2012HN141 采购人:长沙高新区延风中学 项目名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4 一 说明

4 二 投标文件的编写

5 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四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6 五 开标和评标

7 六 评标方法及标准

9 七 中标及合同签订

10 八 质疑与投诉

11 九 法律责任

13 十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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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标的清单及说明

15 一 项目名称

15 二 本次采购内容

15 三 项目清单及说明

15 四 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24 五 项目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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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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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投标文件编制

31 格式1 投标承诺书

32 格式2 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

33 格式3 投标报价表

34 格式4 规格响应表

35 格式5 产品配置清单

35 格式6 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

36 格式7 厨具生产设备清单

36 格式8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7 格式9 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

38 格式10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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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 受长沙高新区延风中学的委托,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国内采购,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高新区延风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长财高新采计-GK201205003 代理机构编号:GLTC-2012HN14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排序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资质: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格式要求详见本文件

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 .

六、标书认购: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30日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changsha)、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对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资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标书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公告的为准.

七、投标规定:

1、 投标截止:2012年7月31日上午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2年7月31日上午9:00时.

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大厦4楼).

4、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交付所投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缴入到如下帐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进帐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长沙高新区延风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4、未按以上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1号天辰腾达商务楼(天心公园西门斜对面)6楼联系人:彭驰周敏

电话:0731-

85177561、85177562 传真:0731-85177567-830 邮编:410002 采购人:长沙高新区延风中学 地址: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东方红镇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31-88857975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 地? 址:长沙麓谷大道668号706房联系人:王淼??电 话:0731-88995248

网址:www.ccgp-hunan.gov.cn/changsha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标的物的单位. 2.2 采购代理机构 (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项目采购事宜的招标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 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中标人 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 3.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3.2 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3.3 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 3.4 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3.5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4. 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保证金 5.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按《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5.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凭财政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没收通知书》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

(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三)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 投标有效期 6.1 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6.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7. 本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投标人下载本文件后,应进行检查;

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及时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 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在 答疑专区 发布,同时报市政府招标办备查.答疑纪要发布后,停止投标质疑. 7.2 招标采购单位不组织开标前踏勘及答疑会,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和技术要求以及项目需求,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7.3 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修改内容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 7.4 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变更时间应当在《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 7.5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 投标费用 8.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投标文件的编写 9. 一般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9.2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 9.3 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9.4 投标文件应当采用纸制书面方式,由投标人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投标地点进行现场投标,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投标. 9.5 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

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 . 10.2 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 11.2 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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