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9-07-16

(四)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六、参赛方式 ?

(一)各县(市)区司法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普法办公室负责组织本辖区优秀作品的征集工作,具体工作由各县(市)区普法办负责,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将初评后优秀作品报送市普法办邮箱.每县(市)区推荐作品数量不少于5件. ?

(二)市直各部门负责本系统优秀作品征集、初评工作,将初评后优秀作品报送市普法办邮箱.原则上每个市直部门推荐作品数量不少于1件. ?

(三)请将作品以"'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县市区(部门、单位)+作品名称"格式命名后,发送至binpufa@163.com.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20日. ?

(四)"滨州普法""滨州司法"微信公众号是本次活动的官方信息新媒体发布平台,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及相关情况和要求.关注"滨州普法""滨州司法"微信公众号可随时了解活动进程动态.

七、奖项设置 ? 主办方将邀请法律实务部门、新闻宣传部门有关同志和专家学者从宪法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选优.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证书奖励;

经我市推报后在全省、全国"我与宪法"微视频评选活动的优秀作品奖项按省普法办、全国普法办文件落实.根据各县(市)区各部门组织参加活动情况,主办单位将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证书.

八、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派专人负责联络此次比赛的各项事宜,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发动,坚持正确导向,组织创作高质量、准确宣传解读宪法、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在普法活动中结合实际加强运用,充分发挥好作品的普法作用,使征集展播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过程,不断提高普法实际效果. 请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于7月20日前报送参赛作品及推荐表,逾期报送的不再列入参评作品范围. ? 市普法办公室联系人: 夏华玲 蔺梦溪 ? 联系

电话: 0543-3362011 ? 附件:"我与宪法"微视频优秀作品推荐表 滨州市司法局 滨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滨州市普法办公室 ? 2019年5月20日 附件 滨州市"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优秀作品推荐表 报送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报送时间: 年月日序号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作品简介 作者 单位 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7 8

9 10 请于7月20日前将此表及优秀作品报送至活动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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