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9-07-16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8年云南省 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通知 各州、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为大力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以知识产权构筑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园区创新驱动发展.

省知识产权局将重点围绕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工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园区开展2018年云南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园区)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环境良好.当地政府和园区管理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出台了知识产权促进政策,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人才与资源优势.

(二)基础扎实.园区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幅高于同期全省增幅的30-50%,万人商标注册量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条件具备.园区管理主体设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一定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并逐年增长.

(四)园区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管理规范的企业.

二、 申报方式

(一)申报主体为园区管理委员会.如果园区实行公司化运营,由园区运营管理公司作为申报主体.

(二)制定方案.符合申报条件的园区,制定省级示范园区工作方案,报送所在州(市)知识产权局.工作方案应结合园区发展基础和产业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和特色,合理确定工作目标,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具体指标可参考"云南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考核指标"(见附件).

(三)方案论证.州(市)知识产权局对园区的申报资格、申报条件、园区工作方案进行审查,指导园区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出具书面推荐函.

(四)提出申报.园区管理主体正式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申报,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包括工作方案、申请表、园区申报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州(市)知识产权局的书面推荐函.纸件一式三份报送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

(五)省知识产权局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扶持措施

(一)云南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对经认定后的省级示范园区给予如下支持: 1.授予"云南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称号,并给予园区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工作专项经费支持;

2.组织园区有关人员参加知识产权交流合作、业务培训和专题调研活动;

3.提供专利信息运用、专利申请加快审查、费用减缴、专利资助、维权援助、纠纷应对等专项服务;

4.支持园区企业参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国专利奖、云南省专利奖;

5.支持有条件的示范园区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综合服务、证券化、投贷联动、投保联动、风险补偿等融资运营试点;

6.加大对知识产权培训和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将重点企业相关人员纳入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

7.建立示范园区专利导航项目专家指导机制,优先支持示范园区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8.优先支持示范园区内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

9.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10.其他提升示范园区知识产权能力的工作.

(二)各园区所在地政府应将云南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制定相应扶持政策或在现行政策中给予倾斜支持,保障示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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