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9-09-19
2017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创新调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补充、印制 2017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负责解释. 目录

一、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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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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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模以下企业创新情况(L127表)

4

(二)规模以下企业创新情况过录表(L3084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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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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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8

(二)基层表审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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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说明

(一)调查目的:反映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自主创新开展情况、创新发展规划、政策落实情况等,为我国制定创新政策、产业政策等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调查范围为国民经济中创新活动相对活跃的行业,调查对象为规定行业范围内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法人.具体包括:规模以下(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工业企业.调查对象只包括企业,不包括个体户.

(三)调查内容及表式:

1、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创新基本情况、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创新政策落实及政策需求情况、创新合作情况、创新发展规划情况等.

2、调查频率为年度调查.具体内容详见表式.

(四)调查报告期及报送时间: L127表由样本企业网上填报,填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24时,报告期为2017年全年.各市、县级国家调查队于3月26日前完成数据的审核、验收.L3084表为过录表,由联网直报平台自动生成.

(五)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抽样调查方法,调查样本使用上述调查范围内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2018年一季度使用的样本单位.

二、报表目录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方式 市级统计机构 审核验收、上报 截止时间 页码 L127表 规模以下企业创新情况 年报 辖区内抽中的规模以下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样本单位 企业法人 网上填报 2018年,3月26日24时前报送数据

4 L3084表 规模以下企业创新情况过录表 年报 样本企业 样本企业 自动生成 2018年,3月26日24时前报送数据

6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表式 规模以下企业创新情况 表号: L127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 局文号: 国统字(2017)157 号2017 年 有效期至: 2018年6月 单位详细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是否为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企业 ①是 ②否 企业是否为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①是 ②否 问题(均可多选) 代码 选项(回答项) 2017年,贵企业开展了哪些创新活动 如①和②都未选,但选了③或④或⑤,请跳转至问题06;

如选⑥,请跳转至问题09

01 ①向市场推出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或服务 ②采用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生产工艺、技术手段或技术保障 ③实现了全新的组织管理模式或组织结构 ④实施了全新的营销渠道、促销方式、产品包装或定价方法 ⑤其他创新活动(请注明) ⑥没有创新活动 贵企业创新的资金来源是

02 ①自有资金 ②众筹(如P2P、实物众筹、股权众筹等) ③风险投资(如天使投资等) ④银行贷款 ⑤政府资金 ⑥民间借贷 ⑦接受委托资金 ⑧其他来源(请注明) 贵企业创新的技术来源是 如未选②,请跳转至问题05

03 ①独立研发 ②合作开发 ③购买技术 ④委托开发 ⑤其他(请注明) 贵企业的合作开发伙伴是

04 ①高校 ②科研院所 ③客户或供应商 ④其他企业 ⑤其他合作对象(请注明) 贵企业在创新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有

05 ①资金不足 ②人才短缺 ③知识产权保护不力 ④适用技术短缺 ⑤市场环境不佳 ⑥其他(请注明) 贵企业享受了哪些创新相关政策

06 ①税费减免 ②金融服务 ③人才保障 ④知识产权保护 ⑤政府采购 ⑥平台支撑 ⑦其他政策(请注明)⑧未享受 贵企业认为影响创新政策落实的原因是

07 ①不知道有相关政策 ②不满足享受政策的条件 ③政策吸引力不足 ④政策办理手续繁琐 ⑤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⑥其他原因(请注明) 贵企业创新取得了哪些成效

08 ①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 ②增加了利润 ③提高了生产效率 ④扩大了出口 ⑤增加了产品或服务的品种 ⑥提高了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⑦扩大了市场份额 ⑧减少了环境污染 ⑨改善了工作条件 ⑩其他(请注明) 贵企业在未来有哪些创新发展规划

09 ①开发新产品 ②获取新技术 ③引进新设备 ④拓展市场或采用新的营销手段 ⑤涉足新的行业或领域 ⑥其他规划(请注明) ⑦没有规划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

电话: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通过抽样确定的规模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调查单位同规下工业样本单位. 2.报送时间及方式:联网直报企业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非联网直报企业由调查员或统计机构录入基层表数据,调查单位按所在地统计机构规定的时间报送,统计机构按方案规定的时间进行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二)过录表式 规模以下企业创新情况过录表 (L3084表)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过录数据(附说明) 甲乙丙1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地址

1 由 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表 (B211-1表)取得 电话号码

4 同上 开业(成立)时间(年) 年119 同上 开业(成立)时间(月) 月120 同上 主要业务活动(销售的主要商品) 6-1 同上 行政区划代码

2 同上 邮政编码

3 同上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5 同上 行业代码

6 同上

二、企业创新活动及相关情况 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企业标志 10-1 创新情况表1表头相应题目1选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高新技术企业标志

10 同上 产品创新企业标志

102 创新情况表01选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103 创新情况表01选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组织创新企业标志

105 创新情况表01选3的赋为1,否则赋为2 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106 创新情况表01选4的赋为1,否则赋为2 开展创新活动企业标志

110 创新情况表01选1或2或3或4或5的赋为1,否则赋为2 实现创新企业标志

108 过录表2102或103或105或106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实现产品或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107 过录表102或103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同时实现产品和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111 过录表

102、103均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组织或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118 过录表105或106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同时实现组织和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191 过录表

105、106均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同时实现四种创新企业标志

112 过录表

102、

103、

105、106均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仅有产品或工艺创新(无组织或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192 过录表107为1且118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仅有组织或营销创新(无产品或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193 过录表118为1且107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既有产品或工艺创新,也有组织或营销创新的企业标志

194 过录表107为1且118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仅有产品创新(无另三种)企业标志

113 过录表102为1且

103、

105、106均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仅有产品创新(无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113-1 过录表102为1且103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仅有工艺创新(无另三种)企业标志

114 过录表103为1且

102、

105、106均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仅有工艺创新(无产品创新)企业标志 114-1 过录表103为1且102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仅有组织创新(无另三种)企业标志

116 过录表105为1且

102、

103、106均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仅有组织创新(无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116-1 过录表105为1且106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仅有营销创新(无另三种)企业标志

117 过录表106为1且

102、

103、105均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仅有营销创新(无组织创新)企业标志 117-1 过录表106为1且105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仅有其他创新活动企业标志

139 过录表110为1且108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有创新合作的企业标志

161 创新情况表03选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有产学研合作的企业标志

162 创新情况表04选1或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享受了创新相关政策的企业标志

163 创新情况表06选1-7中至少一项的赋为1,否则赋为2 有创新发展规划的企业标志

164 创新情况表09选1-6中至少一项的赋为1,否则赋为2 说明: 1.创新情况表指 规模以下企业创新情况(L127表) ,下同. 2.过录表指 规模以下企业创新情况过录表(L3084表) ,下同.

四、附录

(一)主要指标解释 单位详细名称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未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填写主要经营活动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 (1)法定代码填写规定 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九位填写).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八位,第九位校验码填 B . (2)临时代码使用规定 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十八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其中: 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分为1机构编制;

5民政;

9工商;

Y其他. 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分为: 机构编制:1机关,2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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