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07-15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18〕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 为加快推动高效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我部决定继续组织推荐一批国家鼓励发展的工业节能技术装备,并启动2018年度"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工作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市场需求、能效水平先进、节能经济性好、社会效益显著的技术和装备. 1.工业节能技术 申报的节能技术可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电子信息等行业广泛推广应用.优先推广未列入国家相关技术目录的技术项目.重点征集各行业系统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储热和保温、能源信息化管控、终端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工厂和园区系统节能改造技术,以及其他以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为特征的先进技术和工艺.相关技术须满足以下条件: (1)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

(2)技术水平先进、适应性强,具有推广前景,可带来较好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3)目前的行业普及率低且有应用案例、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2.工业节能装备 具体范围为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风机、压缩机、泵、塑料机械、农机装备.

(二)申报材料 1.工业节能技术 (1)填写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表并编写技术报告(附件1第

一、二部分);

(2)申报多项技术的须填写《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1第三部分). 2.工业节能装备 (1)填写《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表》(附件2第二部分),如申报装备是系列产品,只填一份,但申报多项装备时,每项装备填写一份,并填写《工业节能装备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第四部分);

(2)根据装备所属行业的不同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系列产品应按照产品规格提供相应材料,具体详见《工业节能装备分类申报要求》(附件2第三部分).

二、"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 "能效之星"产品是指在节能产品的基础上,与同类产品相比能效领先的量产产品,主要分为终端消费类产品和工业装备类产品.开展"能效之星"产品评价是鼓励节能技术创新、实现产品能效领先的重要举措.评价工作要突出好中选优.

(一)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电动洗衣机、热水器、液晶电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电饭锅、微波炉、电磁炉、吸油烟机,以及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泵、压缩机、风机,具体详见《产品评价范围及分类表》(附件2第一部分、附件3第一部分).

(二)评价原则 评价原则是在符合法律法规、质量、安全与环境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相关评价规范(附件2第三部分、附件3第二部分)和能效指标,选择能效水平领先的产品.

(三)申报材料 1.申报终端消费类"能效之星"产品需填写《终端消费类"能效之星"产品评价申报表》(附件3第三部分),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申报工业装备类"能效之星"产品在填写《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表》(附件2第二部分)时注明申报"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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