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9-07-15

一、《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以下简称《实施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区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及部分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

二、行政处罚案件应按照本《实施标准》规定的法律依据和裁量因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和裁量处罚.本《实施标准》未规定的,应参照国家和省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的规定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和裁量处罚.

三、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应遵循处罚法定、过罚相当、罚教结合、重在纠正的原则. 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除罚款处罚外,对符合法定的吊销排污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没收等其他处罚种类情形的,还应依法及时作出相应处罚;

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或符合法定行政拘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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