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9-2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实木复合地板及整木家具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南通科勉家居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年5月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制 填报说明 《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持有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

一、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二、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管渠等应填写起止地点.

三、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四、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五、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风向和距厂界距离等.

六、环境质量现状――指环境质量现状达到的类别和级别;

环境质量标准――指地方规划和功能区要求的环境质量标准;

执行排放标准――指与环境质量标准相对应的排放标准;

表中填标准号及达到类别或级别.

七、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八、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审查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九、本报告表应附送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及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总平面布置图、排水管网总图和监测布点图等有关资料,并装订整齐.

十、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十

一、此表经审批后,若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建设地址或周围环境等有重大改变的,应修改此表内容,重新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十

二、编制单位应对本表中的数据、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结论负责. 十

三、经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要求,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十

四、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表最后页摘录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南通科勉家居有限公司实木复合地板及整木家具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南通科勉家居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蔡少林 联系人 许彦涛 通讯地址 如皋市如城街道东部工业园区丰源路8号 联系电话

13825818828 传真 ― 邮政编码

226600 建设地点 如皋市如城街道东部工业园区丰源路8号 项目代码 2018-320682-20-03-502138 建设性质 重新报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110〕木质家具制造、〔C2035〕木地板制造 占地面积 36635.6m2 绿化面积 3434m2 总投资 (万元)

105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91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182 评价经费(万人民币)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10月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和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原辅材料及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1-5~表1-7.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7015.3 燃油(吨/年) ― 电(千瓦时) 480万 液化石油气(吨/年) ― 燃煤(吨/年) ― 生物质(吨/年)

600 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类型 年产生量(t/a) 排放去向 工业废水

0 建设项目实行 雨污分流 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最终汇入如泰运河;

水帘柜用水定期打捞漆渣,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接至如皋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如泰运河. 生活污水

5940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使用情况 无 工程内容及规模:

1、任务由来 南通科勉家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24日,公司经营范围为家居用品、家居的设计、生产、销售;

木制品的加工、销售及安装;

木工机械、工艺品、五金配件、日用百货的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通科勉家居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通过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018-320682-20-03-502138),并于2018年5月15日取得《关于南通科勉家居有限公司新建实木符合地板及整木家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号:皋行审环表复[2018]41号). 建设内容为投资191679万元,南通科勉家居有限公司顺应市场需求,利用自身实力和优势,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53002.7平方米,购置购置平衡车、圆锯机、热收缩机、除湿机、热压机、预压机、砂光机、辊涂机、冷压机等设备120台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使用国家限制、淘汰类工艺设备,不生产国家限制、淘汰类产品,同步落实节能、环保、安全、消防、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项目达产后年产量:实木地板1200万平方米,整木家具500套,年销售额人民币19.6亿元,新增税收5000万元.现项目基本建设完毕,但园区天然气管网尚未铺设到位,为了企业能正常生产,企业拟新增一台生物质蒸汽锅炉替代天然气蒸汽锅炉,待天然气管网到位后,企业淘汰生物质锅炉(情况说明见附件9);

生物质锅炉位置发生变动.全厂变动情况汇总见表1-1. 表1-1 本项目变动情况汇总表 类别 苏环办(2015)256 号变动清单 实际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性质 主要产品品种发生变化(变少的除外) 未发生变化 否 规模

2、生产能力增加 30%及以上 未发生变化 否

3、配套的仓储设施(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环境风险大的物品)总储存容量增加 30% 及以上 未发生变化 否

4、新增生产装置,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原有生产装置规模增加30%及以上,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项目增设一台4t/h生物质锅炉,需新增生物质使用,并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是 地点

5、项目重新选址 未发生变化 否

6、在原厂址内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或生产装置发生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增加 未发生变化 否

7、防护距离边界发生变化并新增了敏感点 锅炉位置发生调整,防护距离不变,不增加敏感点 否

8、厂外管线路有调整,穿越新的环境敏感区;

在现有环境敏感区内管路发生变动且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显著增大 未发生变化 否 生产 工艺

9、主要生产装置类型、主要原辅材料类型、主要燃料类型、以及其他生产工艺和技术调整且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项目增设一台4t/h生物质锅炉,需新增生物质使用,并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是 环境保护措施

10、污染防治措施的工艺、规模、处置去向、排放形式等调整,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范围或强度增加;

其他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增大的环保措施变动 未发生变化 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4 条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 号)的有关规定, 建设项目存在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现有审批权限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南通科勉家居有限公司实木复合地板及整木家具加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因此需要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其修正案,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44号,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属于

十、家具制造业

27、家具制造中其他和

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5、锯材、木片加工费、木制品制造中其他,建设项目不涉及电镀工艺且喷漆工艺采用水性涂料,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南通科勉家居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环评工作组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建设项目位于如皋市如城街道东部工业园区丰源路8号,项目东为如皋尔昕木业有限公司;

南临丰源路;

西邻大殷社区14组居民;

北邻约克小镇二期(在建).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周边300米土地使用状况图见附图2.

3、分析判定情况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建设项目为〔C2110〕木质家具制造、〔C2035〕木地板制造,根据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江苏省工业与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

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2)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号)相符性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17]30号), 2017年底前,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包装印刷行业使用水性、醇溶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替代.建设项目使用水性漆及UV漆,满足《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7]30号)的要求. (3)选址及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 建设项目位于如皋市如城街道东部工业园区丰源路8号,建设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如皋市如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图见附图7. 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和《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 (4)与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18〕122 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18]122号)中深化VOCS治理专项行动,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 本项目喷漆工序采用水性漆及UV漆,符合《江苏省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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