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2019-07-15
路社险〔2018〕13号 关于调整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 路桥区各参保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49号)、《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台人社发[2018]71号)精神,2017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099元、2017年台州市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8438元.

据此,2018年度参保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者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范围调整如下:

一、企业职工五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055元,上限为15274元;

二、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自动调整为5092元,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8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数自动调整.编外人员五险缴费基数按企业规定执行.

三、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可在3896―14609元之间选择.

四、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从2018年7月开始执行. 各单位应在2018年6月前,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认真做好年度缴费工资的申报工作.已申报职工缴费工资的单位,其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如不在上述范围内,将自动予以调整;

未申报职工缴费工资的单位,其职工缴费基数将从2018年7月起按其上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 参保单位应当向全体职工公布本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情况,并打印纸质报表让全体职工签字确认,职工签字的纸质报表由单位留存备查. 需自主调整缴费基数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者(即按个人身份参保)请在每年7月20日前到社保办理申报调整,未申报调整的默认维持原缴费基数,原缴费基数低于3896元的自动调整为3896元.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者(即按个人身份参保)养老、医疗保险费为每月缴纳,参保人可在关联的账户存入足够金额自动扣款,敬请关注缴费及余额情况确保每月正常缴费,以免欠费影响社保待遇享受. 台州路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台州市路桥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2018年6月26日 台州市路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6日印发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