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07-15
附件2: 2016年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

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6年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简章》及本须知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6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5.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6.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7.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在泰安(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除外),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3年、2014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的;

2015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泰安市直及各县市区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可以报考"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资格审查通知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它特殊要求证明材料. 10.如何缴费?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2016年8月9日11:00―8月14日16:00.此次招聘笔试考务费不实行现场缴费,请应聘人员务必使用网络缴费形式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请应聘人员注意: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残疾人、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6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东岳大街16号院内人力资源市场五楼)办理减免手续.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残疾人员应聘的,确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提供减免考务费相关证件资料的,可在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 8月13日上午11:30前,联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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