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2019-07-15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 萧教〔2018〕18号 关于萧山区2018年城区初中小学 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学校(园、单位): 为保障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规范招生行为,公正、公平、公开、有序地做好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及《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杭教初〔2014〕1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37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17〕77号)精神,经萧山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对萧山区2018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本意见中所指的杭州市区包括萧山,大江东、滨江,上城、下城、西湖、拱墅、江干、余杭、富阳、临安;

城区专指萧山区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街道. 第一类:萧山城区有户籍的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及居住情况,分为三批: A批:本人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房的;

B批:户籍与(外)祖父母一致,(外)祖父母在户籍地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在一起(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该招生文件公布之日前);

C批:本人或父(母)城区无独立产权房. 第二类:非萧山城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本人或父母一方在城区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的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分为三批: A批:萧山户籍;

B批:大江东及杭州其余九城区户籍;

C批:非杭州市区户籍且新生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城区范围内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 产权房要求:①《房产证》办理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之前;

②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 第三类:非杭州市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父母(本人)一方在城区拥有独立产权房,且新生本人未办理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新生;

萧山户籍(城区户籍除外),在城区连续居住、就读满三年的新生;

非杭州市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城区范围内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新生. 根据新生居住类型,分为三批: A批:本人或父母一方在城区拥有独立产权房的新生,其中产权房要求同第二类;

B批:萧山户籍(城区户籍除外),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并实际居住连续满三年(凭社区确认的房产租赁证明,时间以2018年8月31日为准,下同),且父母双方在城区工作连续满三年(凭城区社保,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同时在城区幼儿园(小学)连续就读满三年(凭幼儿园、小学四至六年级学籍证明)的新生;

C批:本人持有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新生.

二、招生录取办法 1.在规定招生计划内依次招收第

一、第

二、第三类新生. 2.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根据新生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 第一类:按照A、B、C批依次招收,其中A批直接划入产权房学区学校;

B批可划入(外)祖父母户籍地产权房学区学校;

C批划入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须提交由房管处提供的父母双方及新生在城区的无房证明). 第二类:在第一类招生计划数有余时,按照A、B、C批依次招收,其中A、B批根据《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招收,C批根据新生取得有效居住证时间先后排序招收.当本学区学额无法容纳时,统筹安排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 第三类: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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