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9-07-15
井冈山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资助字〔2016〕13号 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勤工助学积极分子的 通知 校内勤工助学各岗位主管部门: 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勤工助岗位上增强劳动观念,树立自强、自立精神,根据《井冈山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修订)》(井大发〔2015〕9号),学校决定在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中评选2015―2016学年度勤工助学积极分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奖励 1.

评选名额:按岗位人数10%的比例评选. 2.奖励方式:每人奖金1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选条件 1.符合《井冈山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版)

第一章第三条;

2.家庭经济困难,并已界定为贫、特困生;

3.经学校正式安排参加勤工助学.

三、评选程序 1.同学提名;

2.用人部门推荐;

3.学院审查;

4.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5.学校审定.

四、评选时间 请各岗位于5月16日前将《勤工助学积极分子报批表》(一式两份)送学生资助中心.(报批表可在学生工作处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 附件:勤工助学积极分子报批表 井冈山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16年5月4日 井冈山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16年5月4日印发 共印20份 勤工助学积极分子报批表 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学院 班级 学号 民族 是否党团员 任何职 联系电话 表现情况及主要事迹 岗位负责人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学院 意见 盖章 年月日学生资助中心意见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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