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7-14
泉州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文件 学工[2017]1号? 关于加强辅导员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泉师委办综[2017]2号文精神,为了深入了解学生动态,掌握学生在校园及公寓内的秩序情况,协助总值班室及相关部门维护校园稳定和谐,现就加强辅导员总值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值班安排 1.

辅导员的值班设立专门值班室,值班方案由学工部制订,值班补贴参照学校行政总值班标准执行,从学生工作经费列支. 2.各二级学院应相应建立辅导员等相关人员值班制度,做好值班的工作安排和落实,负责做好本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3.诗山校区、江南校区的值班工作由诗山校区管委会、软件学院安排.

二、值班时间 1.工作日:中午12:00―14:30;

晚上17:10―次日8:20. 2.节假日(寒暑假):全天(当天8:20―次日8:20).

三、值班地点 ? 1.值班地点:A区2号楼202;

2.值班

电话:18060080017;

值班室日常维护由校园物业管理服务外包方负责,学生处综合科负责监督协调.

四、值班职责 1.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值班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不得随意调换、顶替,值班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同时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2.巡查学生宿舍、教室、学生活动室及其它校园公共场所的学习、生活秩序,如遇紧急突发事件,根据事态发展和情节轻重情况及时联系行政楼202总值班室(总值班

电话:22910019). 3.如发现学生有违规、违纪和不文明行为,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管理,认真做好记录,情节严重的应按有关程序上报相关学院和部门. 4.值班辅导员应详细填写值班记录,简明扼要地记录当班发生的事情及办理情况,不能只简单填写"正常"、"无"等字样,并于第二天上午及时将值班情况登记表提交学生处.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保证无缝对接.当天值班辅导员应与前一天值班辅导员于上午8:20移交值班室钥匙、值班手机,并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特别是需续办事项. 五.值班要求 1.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各值班岗位严禁出现非值班辅导员顶岗值班现象. 2.值班辅导员应自觉遵守值班纪律,值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喝酒、打牌、玩游戏、炒股票、网上购物、观看影视等. 3.值班辅导员原则上不允许调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班,需二级学院领导批准后向学工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落实到人;

各学院值班安排需报学工部备案,以便值班之需. 4.辅导员情况将作为考核、评优评先的依据,对表现突出、完成任务好的辅导员,将适时进行表彰. 5.学工部将不定期对值班辅导员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值班不到岗或不履行值班职责者,不按要求执行的,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对于违反规定、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本通知自2017年5月15日起施行. 附件: 1.泉州师范学院辅导员值班安排表 2.泉州师范学院辅导员值班情况记录表 学生工作部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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