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14
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导师篇) 《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助研津贴部分) 导师助研津贴发放指南 导师授权操作指南 学生酬金发放管理简介

第一章 《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助研岗位:由院系或导师设置,分为四类 Ⅰ类:工学;

Ⅱ类:管理学、医学、农学和理学(数学除外);

Ⅲ类: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除外)和文学(新闻传播学);

Ⅳ类:理学(数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历史学、文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

助研岗位津贴:通过导师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预算承担,通过"助研津贴发放管理"系统按月发放给学生(详见

第二章《导师助研津贴发放指南》 ) 学生类型 科学学位 年级 学科类型(元/月) I类II类III类IV类 硕士 2014级 可设可不设,这个由导师自己决定 2013级≥300 ≥200 ≥100

0 2012级 博士 2014级≥200

0 2013级≥1200 ≥700 ≥200

0 2012级2011级2010级直博 发放管理:建议每个月的15号以后通过"助研津贴发放管理"系统发放. 监督管理: 导师可根据研究生的实际科研表现进行助研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按月调整发放金额,金额低于相应学科最低津贴标准须以书面或者邮件形式明确告之学生. 助研岗位原则上在科学学位学生中设立,专业学位是否设置助研岗位由各院系或导师自主决定. 院系及导师须与发放助研津贴的学生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资助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研究生院对于助研津贴发放以导师个人或科研团队应该承担助研津贴总量予以监督,学生每个月的发放金额由导师或院系负责考核.

第二章 导师助研津贴发放指南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0号)文件规定:"助研岗位按照不同的学习阶段设立.硕士研究生助研岗位原则上只在硕博生和全日制学术型二年级及以上阶段设置;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原则上在资助年限内都应设置助研岗位."依据此规定,请导师登陆"助研津贴发放管理"模快发放. 当您需要给自己名下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其他老师已授权给您的全日制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时,请按照以下操作进行.温馨提示:本系统由于是助研津贴而不是劳务费所以不收学生的个人所得税,但控制总量,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月(按年计总量控制). 第一步:登陆学校财务办公平台(只可使用教育网登陆) http://fiscal.hust.edu.cn/portal/login.aspx 第二步:进入下方"网上申报管理系统" 第三步:点击左侧"助研津贴发放管理"中的"学生助研津贴发放" 第四步:点击"学生助研津贴发放",选择学生类别(博士或硕士) 将在此界面看到该老师名下的学生和被授权(学生授权方式请参看

第二章)至该老师名下的学生的信息 第五步:选好学生类别(博士或硕士)后,在"发放项目"处选择"助研津贴"(发放项目默认选项为学校助学金,老师请务必点开选择为"助研津贴"!) 第六步:通过勾选框选择此次需要发放助研津贴的学生,并在"金额"中根据需求修改发放金额 第七步:当您已完成此发放单的学生勾选和金额修改后,点击下方"保存" (可到"学生助研津贴发放管理"进行修改或直接提交) 第八步:点击"提交"后,弹出以下界面,请勾选相应的助研津贴使用的经费本信息进行发放,点击右下角"选取" 第九步:提交成功后,将出现以下界面,点击确定进行打印或点击取消进入管理页面进行其他操作 打印出纸质文件后,经费负责人签字后,到本院系的研究生科盖章登记后,交相应财务片做账,通过网银即可完成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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