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07-14

二、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的构成 6.1谈判文件包括(不限于下列文件)的所有内容: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谈判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基本条款;

第四部分:响应性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谈判项目要求及技术规范.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等).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影响谈判文件实质性的为无效谈判响应. 7.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谈判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供应商提出的各种问题.谈判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组织采购单位对谈判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 7.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若报价人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谈判,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 7.3采购人或组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可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站发布更正公告,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信息,各供应商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7.4本谈判文件如出现澄清或修改,组织采购单位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补遗信息,请供应商及时查看相关公告信息,如因查看信息不及时,造成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9.谈判响应的语言及计量. 9.1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9.2除非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性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谈判响应性文件的构成 10.1供应商编制的谈判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性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 11.谈判响应性文件编制 11.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编制谈判响应性文件. 11.2供应商必须对谈判响应性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供应商必须对谈判响应性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1.3如因供应商响应性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2.供应商应将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编排、并编制目录,响应性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 13.报价 13.1谈判报价以人民币填报. 13.2《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1)报价应为包括临泽县城关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等各项应有费用. 2)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 免费 . 13.3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谈判响应,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响应. 14.联合体谈判 1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1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5.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性文件格式》中的 资格证明文件 . 15.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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