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9-07-14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大道西段(平原路-彰德路)北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项目 论证的报告 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根据《安阳市政府采购文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的要求,我中心于2017年8月3上午组织专家对人民大道西段(平原路-彰德路)北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项目进行了论证,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提出了论证意见,针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对招标文件做了相应修改.

论证专家为 安阳工学院 宋淼 安阳市北关区审计局 刘江涛 附: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论证意见书 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论证意见书 项目:人民大道西段(平原路-彰德路)北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项目 2017年8月3日 论证小组经认真审阅招标文件,讨论后,一致认为: 采购情况中实施时间改为: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征收安置工作,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15年.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增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中增加:中标后,中标方需向招标方缴纳中标金额5%履约保证金. 项目基本技术、服务要求中增加: 政策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房[2011]77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16]22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补助奖励的指导意见》(安政办[2013]14号)等. 专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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