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09-19
资阳市雁江区兴隆生猪屠宰场迁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中衡检测验字[2018]第[404]号 建设单位: 资阳市雁江区兴隆生猪屠宰场 编制单位: 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杨先军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殷万国 项目负责人:许刺畋砣:汪凌祥 建设单位:资阳市雁江区兴隆生猪屠宰场(盖章) 编制单位: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电话:15983242818

电话: 0838-6185087 传真:/ 传真: 0838-6185095 邮编:641317 邮编:

618000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新场乡肖家沟村

2 社 地址: 德阳市旌阳区金沙江东路207号

2、8楼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资阳市雁江区兴隆生猪屠宰场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资阳市雁江区兴隆生猪屠宰场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 建设地点 资阳市雁江区新场乡肖家沟村2社 主要产品名称 生猪屠宰 设计生产能力 年屠宰生猪4000头 实际生产能力 年屠宰生猪4000头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6年8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16年3月 调试时间 2016年6月 验收现场 监测时间 2018年5月2~3日,2018年8月30~31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资阳市环境 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新疆鑫旺德胜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4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8万元 比例 20% 实际总投资 55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17万元 比例 30.

9%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2017年7月1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9号《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5月15日);

3、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的公告》(2017年11月20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014年4月24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实施,(2017年6月27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实施,(2015年8月29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实施,(1996年10月29日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实施,(2016年11月7日修改);

9、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川环发[2006]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2006年6月6日);

10、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川环办发[2018]26号,关于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工作的通知,(2018年3月2日);

11、资阳市人民政府,资府函[2016]237号,《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认定意见的函》,(2016年9月27日);

12、新疆鑫旺德胜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区兴隆生猪屠宰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2月;

13、资阳市雁江区环境保护局,资雁环函[2016]81号,《资阳市雁江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资阳市雁江区兴隆生猪屠宰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环境标准的函》,2016年9月6日;

14、资阳市环境保护局,资环建函[2017]5号,《资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资阳市雁江区兴隆生猪屠宰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的函》,2017年1月11日;

15验收监测委托书. 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有组织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1前言 1.1项目概况及验收任务由来 资阳市雁江区兴隆生猪屠宰场原位于新场乡平桥村九社,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不高,屠宰规模小,采用手工屠宰技术水平偏低,周边住户多,导致产生的废水、固废等污染物未得到有效处理,对周边地表水及土壤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屠宰时产生的恶臭及噪声也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2016年按照资阳市人民政府下发文件资府函[2016]237号文件规定进行停产整改,并进行异地迁建,资阳市雁江区兴隆生猪屠宰场新址已经取得乡镇部门、乡镇政府同意. 资阳市雁江区兴隆生猪屠宰场迁建项目于2016年3月开始建设,2016年6月建成并投入生产调试,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屠宰4000头的生产能力.2016年12月由新疆鑫旺德胜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属补办环评).2017年1月11日资阳市环境保护局以资环建函[2017]5号文件下达了项目的审查批复.目前主体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稳定,验收监测期间公司能进行生产负荷调度,运行负荷均达设计能力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受资阳市雁江区兴隆生猪屠宰场委托,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对资阳市雁江区兴隆生猪屠宰场迁建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并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在此基础编制了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依据该方案,在严格按照验收方案的前提下,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 日~3日及2018年12月11 日~12日开展了现场监测及检查,在综合各种资料数据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本项目为迁建项目,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新场乡肖家沟村二组,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地周边均为山体林地,项目南面最近住户距离本项目地约160m,北面最近住户与本项目相距220m,项目西面和东面300m内无居民.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外环境关系图见附图3. 本项目员工定员3人,实行1班制,全年生产365天,每天工作4小时.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表2-1,主要设备见表2-2,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表见表2-4,项目水量平衡见图2-1. 1.2验收监测范围 资阳市雁江区兴隆生猪屠宰场迁建项目验收范围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详见表2-1. 1.3验收监测内容 (1)废气监测;

(2)厂界环境噪声监测;

(3)废水排放检查;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检查;

(5)公众意见调查;

(6)环境管理检查. 表二 2项目工程内容及工艺流程介绍 2.1 工程建设内容及工程变更 2.1.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约1.94亩(1293m2),项目投产后具备年屠宰生猪4000头的生产能力.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表2-1. 表2-

1 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环境问题 环评拟建 实际建成 主体 工程 待宰间 3间,两间25m2,一间20m2共70m2,砖混结构,用于生猪暂存 3间,两间20m2,一间12m2共52m2,砖混结构,用于生猪暂存 废水、噪声、 固废、恶臭 观察间 1间,15m2,砖混结构 1间,8m2,砖混结构 屠宰间 1间,190m2,砖混结构,设置一条生猪屠宰线 1间,170m2,砖混结构,设置一条生猪屠宰线 内脏清理台 1间,10m2,砖混结构,用于内脏的清理 1间,4m2,砖混结构,用于内脏的清理 隔离间 1间,6m2,砖混结构,用于病猪的隔离 与环评一致 生产办公室 1间,24m2,砖混结构 与环评一致 检验室 1间,砖混结构,占地面积24m2,负责待宰生猪的防疫检验 与环评一致 辅助工程 办公室 1间,砖混结构,24m2,供员工办公生活使用 与环评一致 生活垃圾 厕所 1间,4m2,砖混结构,位于待宰间旁 与环评一致 固废、废水 更衣室 1间,4m2,砖混结构,位于厕所旁 1间,24m2,砖混结构,位于进场区第一个房间 / 休息室 1间,砖混结构,24m2,供员工休息 与环评一致 / 消毒池 1个,容积约1m3,位于厂区进门口 与环评一致 / 锅炉房 设置一台额定蒸发量为0.05t/h的锅炉,生物质作为燃料 现已改成天然气锅炉,额定蒸发量为0.1t/h 废气、噪声 公用 工程 供电 乡镇供电所供给 与环评一致 / 供水 厂区井水 与环评一致 / 环保工程 沼气池 1个,容积100m3,位于厂区的西面 与环评一致 废水、固废、恶臭 沉淀池 1个,容积150m3,位于厂区的西面沼气池旁 2个,1个容积100m3,1个容积60m3,位于厂区的西面沼气池旁 隔油池 1个,容积0.49m3 与环评一致 废水暂存池 1个,容积523.8m3 1个,容积350m3 固废暂存间 1间,存放塑料暂存桶和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固废 与环评一致 绿化 绿化面积为227m2 绿化面积为10m2 / 2.1.2项目主要设备介绍 表2-2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环评拟购置 实际购置 备注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打毛机 台1打毛机 台12提升机 台2提升机 台23轨道 米40 轨道 米40

4 供电箱、配电箱 台2供电箱、配电箱 台25变压器 台1变压器 台06电动机 台4电动机 台47水泵 台2水泵 台42台备用

8 锅炉 台1锅炉 台19柴油发电机 台1柴油发电机 台110 屠宰工具 / 若干 屠宰工具 / 若干

11 高压水枪 台1高压水枪 台112 空气开关 个2空气开关 个22.1.3项目变更情况 待宰间、屠宰间、内脏清理台、隔离间、厕所建筑面积、变压器与原环评不一致,锅炉房改成天然气锅炉,变压器利用新场乡变压器,不会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因此,本项目界定为不属于重大变动.变动情况见表2-3. 表2-3 项目变动情况汇总 类别 环评要求 实际建设 变动情况说明 主体工程 待宰间3间,两间25m2,一间20m2共70m2,砖混结构,用于生猪暂存 待宰间3间,两间20m2,一间12m2共52m2,砖混结构,用于生猪暂存 布局及面积、设备与环评有差异,不增加污染物的产生,不属于重大变动. 观察间1间,15m2,砖混结构 观察间1间,8m2,砖混结构 屠宰间1间,190m2,砖混结构,设置一条生猪屠宰线 屠宰间1间,170m2,砖混结构,设置一条生猪屠宰线 内脏清理台1间,10m2,砖混结构,用于内脏的清理 内脏清理台1间,8m2,砖混结构,用于内脏的清理 生产办公室1间,24m2,砖混结构 生产办公室1间,24m2,砖混结构 更衣室1间,4m2,砖混结构,位于厕所旁 设于办公室内 锅炉房设置一台额定蒸发量为0.05t/h的锅炉,生物质作为燃料 锅炉房改设一台天然气锅炉,额定蒸汽发生量为0.1t/h 环保工程 沉淀池1个,容积150m3,位于厂区的西面沼气池旁 沉淀池2个,1个容积100m3,1个容积60m3,位于厂区的西面沼气池旁 废水暂存池1个,容积523.8m3 废水暂存池1个,容积350m3 根据实际情况,目前废水暂存池容积350m3,暂存池容积虽有减少,但满足生产需求,不会新增产污. 绿化227m2 绿化10m2 因项目周边均为耕地和林地,借助其可达到降噪效果. 主要设备 变压器1台无利用肖家沟村的变压器,能满足生产要求. 水泵2台 水泵4台(备用2台) 满足生产需求,新增两台为备用,不会新增产污 2.2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2.2.1原辅材料消耗 表2-4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情况表 项目 原辅料名称 单位 用量 来源 环评 实际 原料 生猪 头4000

4000 当地收购 能耗 水m3

1400 1450 地下水井 电kwh/a

20000 3600 乡镇电网 2.2.2项目水平衡 2.3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本项目仅为生猪屠宰项目,不提供肉类加工服务,不进行肉食品的冷藏.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屠宰4000头的生产能力,其运营期的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详见图2-2 屠宰工艺流程简述: (1)生猪进厂:运毛猪车由厂区大门进入,车辆首先经过高压水枪对车轮进行清洗,清洗后车辆进入厂区待宰圈,将毛猪卸下后运猪空车到清洗点对车辆整车清洁,清洁干净的空车出厂. (2)检疫:宰前检验的目的是通过检疫、检测,以控制各种疾病的传入和扩散,减少污染,维护产品质量,宰前检验主要包括三个环节:进厂检疫、候宰检查、宰前检疫. 进厂检疫是在未卸车之前,由项目检疫员向运送人员索取检疫证或者防疫注射证,并及时观察牲畜的状态,当发现并确诊疫病时,应及时封锁,上报疫情,并采取措施,并由项目专业人员处理,确保人畜安全,要求病死猪及时上报当地畜牧局,在当地畜牧局指导下进行安全填埋. 宰前检疫是在临宰前对生猪进行一次普查,确保其健康,是减少屠宰过程中病猪与健康猪之间相互污染,保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 (3)消毒、喷淋:对检疫合格的生猪进行喷淋消毒,检疫合格进行消毒喷淋,以减少屠宰过程中生猪身上的附着物对生猪胴体的污染. (4)电麻:将生猪赶入宰杀圈,在90V左右的电压下对猪进行约5-10s的电麻,将其电晕. (5)放血:致昏的生猪宰杀后尽快放血.采血刀自动消毒,无污染,在采血过程中进行多道自动检疫,采集后的血液直接出售. (6)喷淋:放血完成后,再次对屠体进行喷淋,清洗干净. (7)烫毛、刨毛:宰杀放血后的猪体,进入烫毛池进行烫毛,本项目采用燃气锅炉提供热水,进行烫毛.烫毛后的猪体在台板上进行刮毛.热烫刮毛后仍不能将猪体上的毛全部除净,尤其是头、蹄和腋下等部位,需要进一步处理. (8)清洗:对猪体用喷淋水冲淋清洗血污、粪污及其他污物. (9)开膛、开边:开膛取脏.打开猪的胸腔后,从猪的胸膛内取下肠、肚、心、肝、肺.取出的内脏进行清洗检验,对不合格的内脏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理,合格的内脏进行外售. (10)宰后复检:对猪胴体、内脏等实施同步卫生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法》中的有关规定,卫生检疫后屠体的处理如下:检验合格的方能作为食品销售;

对不合格的猪肉及病胴体交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理. (11)出售:对合格的猪胴体盖章后由专门运肉车直接送至市场出售,不能立即运出市场的则放置冷柜储存,冷柜布置于生产车间内. 表三 3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3.1废水的产生、治理及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生猪冲淋水、地面冲洗水、解刨时内脏以及猪肉等冲洗水、烫猪用水. 生活废水产生量为0.12m3/d;

屠宰加工废水产生量为2.64m3/d,设备及地面冲洗用水产生量为0.42m3/d,因此,生产废水总排放量为3.18m3/d. 采取防治措施:生活废水与生产废水一起经隔油池、沼气池和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废水用作农作物施肥.(已与周边农户签订污水协议,见附件8). 3.2废气的产生、治理及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锅炉废气和恶臭. (1)恶臭:主要为待宰间的猪粪、猪尿产生的恶臭和屠宰过程中猪腹内容物及血水等散发的恶臭、堆粪场产生的恶臭以及猪毛产生的恶臭. 治理措施:采取对屠宰场的清洁做到日产日清;

定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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