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7-14
汕头市澄海区民政 局大米、食用油 项目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CCJ201109 汕头市澄海区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发布日期: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目录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各供应商: 汕头市澄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大米、食用油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CCJ20110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大米、食用油项目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80000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12月21日9时起至2011年12月27日16时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澄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澄海区文冠路区党政大楼二楼西侧)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2011年12月30日9时30分(注8时30分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六、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澄海区文冠路党政大楼三楼招标会议室.

七、谈判时点:2011年12月30日9时30分

八、谈判地点:澄海区文冠路党政大楼三楼招标会议室.

九、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林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

电话:0754-8588718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澄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区党政大楼二楼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电话:0754-8588070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5880709 汕头市澄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内容所要求的资质.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参加谈判时需带样米) 序号 项目单位 数量 备注12011年晚造地产杂优大米 吨35

1、质量要求:2011年晚造地产杂优,碎米率小于15%.黄米粒小于1%,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2、包装要求:按每10公斤一袋,织塑袋封装.

2 国内生产食用调和油 瓶3500 采用1.8升的包装,必须符合国标QS质量认证.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本项目报价均应为人民币含税价;

本次采购预算资金为人民币280000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2.大米和食用油的交货时间为2012年1月12日前(具体交货时间由区民政局与成交单位衔接).在交货时间内,成交方应将成交货物送至澄海区各街道、镇,所报价格应包含税率、运费、装卸费用等.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参投时应携带符合质量要求的现货(约500克大米一袋、食用油1瓶),作为评审或送货验收 样品 . 4.交货时,由采购人和成交人按提供的样品进行校对验收. 5.采购人将自成交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6.付款方式: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送达的验收报告单和正式发货票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全部合同款.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一、概念释义 1. 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特 指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 2. 监管部门 是指: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3. 招标采购单位 是指: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汕头市澄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汕头市澄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5.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内容所要求的资质. 6. 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法定程序确认并授以合同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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