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14 |
(四)项目方对产生噪声源设备必须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隔音降噪工作,以减轻噪声对生产工人和附近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五)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实施分类收集,综合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药材及药材碎屑、废包装材料、药材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须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负责处理.
(六)项目方必须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和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做好有毒中草药和化学品的储放和使用过程的安全防范工作,要采取严格的措施,从各个环节做好风险事故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
(七)原审批文南环综函〔2012〕221号在本文生效之日起废止.
三、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监察科及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里水镇基层分局负责.
六、本文件仅依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从环保角度进行该项目的审批,请项目投资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到其它相关部门办理完善相应手续.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