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7-14
关于2018年青岛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申报购房安家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南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青发〔2008〕1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学习,经办理有关手续,来我市主要从事生产科研工作,且在我市落户或办理《山东省居住证》,居住工作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以下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领我市购房安家补贴.

1.《办法》第二条第1款: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两院院士). 2.《办法》第二条第2款: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长江学者";

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国家级教学名师;

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二等奖的前3位完成人;

享誉国内外的经济学家、大师级文化艺术名家和知名人士等. 3.《办法》第二条第3款: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或相应层次人员;

一级演职人员或在国内外享有较好声誉的文化艺术名人;

培养出在奥运会或世锦赛上夺得金牌的运动员的国家级教练员;

获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

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

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来青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创新创业型人员.

二、购房安家补贴标准 符合《办法》第二条中第1款的人员,补贴100万元;

符合《办法》第二条中第2款的人员,补贴50万元;

符合《办法》第二条中第3款的人员,补贴30万元. 购房安家补贴一次性发放,每个家庭只享受一次;

夫妻双方同属引进优秀人才的,按一方全额、一方半额标准发放.引进的优秀人才如未能履行五年工作合同,且调离本市工作的,要根据实际服务年限按每年折扣20%的比例返还购房安家补贴.

三、申报材料 1.《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份. 2.引进人才工作满一年考核情况及单位鉴定意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的五年以上正式劳动(聘用) 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在我市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引进人才的相关授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簿或《山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承诺书》(附件3)

四、申报受理 引进单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于9月25日前可直接报送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引进科. 联系

电话:66776881 报名地址: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106室 附件1.《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申请表》 2.《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申请汇总表》 3.《承诺书》 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4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