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07-14
马人才办〔2018〕9号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人才引进重点工程奖补政策 申报认定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马鞍山市人才引进重点工程奖补政策申报认定操作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马鞍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鞍山市财政局 2018年6月7日 马鞍山市人才引进重点工程奖补政策 申报认定操作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马发〔2018〕3号)有关规定,做好人才引进重点工程奖补政策兑现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才引进重点工程,是指高层次人才引进 龙马 工程、青年人才引进 骏马 工程、柔性引进人才 驿马 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人才引进,包括 引进 和 柔性引进 . 引进 是指从市外引进全职在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来马创新创业的青年人才(团队)、来马创业就业的大学生和高技能人才. 柔性引进 是指企事业单位以特聘专家、技术顾问、委托技术攻关、技术项目承包、 周末工程师 等方式从市外引进的为我市企事业单位服务的高层次人才.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是指自2018年1月1日起从市外首次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或来马入驻各类创新创业平台的人才.一般不包括企事业单位内部岗位流动人员.

第二章 龙马 工程人选申报认定及政策兑现 第五条 申报对象 突出高端装备制造、轨道交通装备、高端数控机床、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的人才.

1、带有特别重大项目、产业核心技术的特殊人才;

2、符合《马鞍山市人才分类目录(试行)》(下同)中A、B、C三个层次的人才;

3、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期合同(自主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无需具备本项条件);

4、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A层次第

1、2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其他产业的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或关键技术人才,可以申报,经严格审核报批后可列入工程人选. 第六条 奖补政策

1、引进带有特别重大项目、产业核心技术的特殊人才,实行 一事一议 ,支持额度上不封顶.

2、引进A层次第

一、

二、三类人才的,分别给予引才单位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综合补贴;

引进B层次第一类、第二至三类、第四至五类人才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20万元、80万元综合补贴;

引进C层次第一类、第二至三类、第四至七类人才的,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综合补贴.综合补贴30%以内可用于人才薪金补贴,其余部分用于科技研发及产业化开发.

3、引进人才新入选国家 千人计划(长期、外专) 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及相应层次重点人才工程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

入选 千人计划(短期、青年、外专) 万人计划(青年拔尖) 和省 百人计划 特支计划 及相应层次重点人才工程的,给予30万元的奖励.

4、引进人才在本市首次购房的,A层次人才按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的60%、最高100万元申领购房补贴,或免费租住200平方米以内人才公寓、并领取每月6000元生活补贴;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