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07-13

1、社保证明网上下载无效,证明中需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且必须出具社保部门办公电话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2、以上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和1套装订的彩色影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的查询信息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3、投标企业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将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XX月XX日XX时XX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潢川县弋阳路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二里岗正商蓝海广场2栋21层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关先生

电话:0376-6120003

电话:0376-6182599 监督部门: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信阳市滨河路交通大厦

电话:0376-6262772 邮编:464000 2017年XX月XX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潢川县公路管理局 地址:潢川县弋阳路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6-612000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二里岗正商蓝海广场2栋21层 联系人:关先生

电话:0376-6182599 1.1.4 项目名称 信阳市G106线潢川县城至白店乡段大修工程 1.1.5 建设地点 信阳市潢川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国省补资金及地方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各施工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1.3.2 计划工期 G106-HBDX-1: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G106-HBDX-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全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 合格 等级.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竣工综合评分达到交通运输部《公路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规定的 合格 等级.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1 财务要求:见附录2 业绩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 人员要求:见附录5 设备要求:见附录

6 其他要求:无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1.11 分包√不允许 1.12 偏离√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 (3)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 (4)本项目所发出的补遗书 (5)图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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