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9-07-13
乌拉特前旗先锋镇振东农贸专业合作社玉米烘干塔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乌环表[2019]21号 乌拉特前旗先锋镇振东农贸专业合作社: 你公司报送的《乌拉特前旗先锋镇振东农贸专业合作社玉米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建于乌拉特前旗先锋镇黑柳子杨老财,中心坐标为:N40?32′00.16″、E109?19′05.33″.项目设计日烘干玉米300t. 根据《报告表》结论,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项目建设与运行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认真落实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时应将表土层集中堆放并进行临时防护.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施工屏障,粉状物料进行苫盖;

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和道路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行苫盖.施工场地建防渗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要求.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固废运送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 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热风炉废气经多管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排放浓度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浓度限值;

煤场、渣场采取彩钢板遮挡封闭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初筛工序产生玉米屑、杂质及时收集,提供给当地居民作牲畜饲料;

灰渣及除尘器除尘灰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

5、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6、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监督管理由乌拉特前旗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乌拉特前旗环境保护局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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