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9-18
云南滇中新区环境保护局文件 滇中环复〔2018〕23号 云南滇中新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中国中药云南滇中新区产业园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云南天江一方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国中药云南滇中新区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滇中新区临空产业园36#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99′03.57″,北纬25°13′91.08″).项目总占地面积129989.06m2(194.97亩),总建筑面积57877.24m2,设置一条年产500t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一条年产2140t中药饮片生产线(中药饮片2000t/a、直接口服饮片140t/a).项目主要建设1栋2F饮片车间及代煎中心、1栋3F配方颗粒车间、1栋2F原药材及GSP仓库、1栋5F食堂及倒班宿舍和1栋5F质检研发楼,配套建设给排水、锅炉、制冷系统、生产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等设施.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10万元.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根据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中药云南滇中新区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 滇中〔2018〕28号),同意项目按照《报告书》所述工程内容、规模、功能、环保对策措施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应建设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 严格执行《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应达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A等级标准,即:CODCr≤500mg/L、SS≤400mg/L、BOD5≤35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秧草凹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在园区内综合回用,做到污水零排放.规范设置污水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 秧草凹污水处理厂未投入运行前,项目不能投入运营. 施工现场应设置拦水、截水、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采取沉淀等处理措施后回用,禁止施工废水排入周围地表水体.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项目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二)项目应采取有效的废气治理措施,饮片车间、配方颗粒车间废气排放应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即: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3.5kg/h,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燃气锅炉废气排放应达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即:氮氧化物≤200mg/m3,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6米. 食堂油烟排放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排放限值,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高度参照该标准执行. 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应达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即:其H2S≤0.06mg/m3,NH3≤1.5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时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烟气,施工现场、临时堆场、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扬尘措施,排放的废气应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即:颗粒物≤1.0mg/m3,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扬尘污染.

(三)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车辆进出管理,设立禁鸣标志,使项目界外1米处噪声值应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靠交通干道一侧35米范围内执行4类标准,即: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中午(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建筑施工作业. 根据《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2号)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空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因施工工艺等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向空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登记备案,于连续施工之日3天前公告附近居民和单位.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倾倒.废树脂、废机油、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与生活垃圾应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氮氧化物4.715吨/年.

三、《报告书》应当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的依据,项目应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环保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其配套的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空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项目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请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六、依法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云南滇中新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日 抄送:省环保厅.空港经济区环保局,市局水环境管理处、大气 环境管理处、土壤环境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市环境监察 支队,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滇中新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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