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9-09-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水样的采集方法?GB 6907―86 Methods for analysis of water for boiler and for cooling―The sampling method for water 国家标准局1986-09-16发布?1987-09-01实施 ????本标准供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时采集水样使用,可作为天然水、处理水(如 澄清水、软化水、除盐水、锅炉给水)、锅炉炉水、疏水、冷却水等水样的采集方 法.

????本标准遵循GB 6903―86《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通则》的有关规定. 1?水样容器 ????为了进行分析(或试验)而采取的水称为水样.用来存放水样的容器称为水样容 器(水样瓶).常用的水样容器有无色硬质玻璃磨口瓶和具塞的聚乙烯瓶两种,其性 能和适用范围说明如下. 1.1?硬质玻璃磨口瓶 ????由于玻璃无色、透明,有较好的耐腐蚀性,易洗涤干净等优点,硬质玻璃磨口 瓶是常用的水样容器之一,但是硬质玻璃容器存放纯水、高纯水样时,由于玻璃容 器有溶解现象,使玻璃成分如硅、钠、钾、硼等溶解而进入水样之中.因此,玻璃 容器不适宜用来存放测定这些微量元素成分的水样. 1.2?聚乙烯瓶 ????由于聚乙烯有很高的耐腐蚀性能,不含重金属和无机成分,而且具有重量轻, 抗冲击等优点,是使用最多的水样容器.但是,聚乙烯瓶有吸附重金属、磷酸盐、 有机物等的倾向.长期存放水样时,细菌、藻类容易繁殖.另外,聚乙烯易受有机 溶剂侵蚀,使用时要多加注意. 1.3?特定的水样容器 ????锅炉用水分析中有些特定成分测定,需要使用特定的水样容器,应遵守有关标 准的规定.如溶解氧、含油量等的测定,需要使用特定的水样容器. 2?取样器 ????用来采集水样的装置称为取样器.采集水样时,应根据试验目的、水样性质、 周围条件,选用最适宜的取样器. 2.1?采集天然水的取样器 ????采集天然水样时,应根据试验目的,选用表面取样器、不同深度取样器以及泵 式取样器进行取样.表面取样器和不同深度取样器的例子如图1所示.泵式取样器 的例子如图2所示. ? 图1表面或不同深度取样器 A―绳子;

B―采样瓶塞;

C―采样瓶;

D―重物 ? 图2泵式取样器 A―真空泵;

B―采样瓶;

C―采样用氯化尼龙管;

D―绳子;

E―取样口(玻璃或软质尼龙制造);

F―重物 2.2?采集管道或工业设备中水样的取样器 ????锅炉用水分析的水样,多数是从管道或工业设备中采取的.在此情况下,取样 器都安装在管道或装置中,如图3和图4所示.但是,为了获得有充分代表性的水 样,取样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以及取样点的布置还应遵循如下规定: ? 图3从工业设备中采样的取样器 ? 图4从管道中采样的取样器 2.2.1?取样器应根据工业装置,锅炉类型,参数,以及化学监督要求或试验目的, 设计、制造、安装和布置水样取样器. 2.2.2?取样器(包装取样管和阀门)的材质应使用耐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除低压锅炉 外,除氧水、给水的取样器应使用不锈钢制造. 2.2.3?从高温、高压的管道或装置中采集水样时,必须安装减压装置和冷却器.取 样冷却器应有足够冷却面积和冷却水源,使得水样流量约为700mL/min时,水样温度 仍低于40℃. 3?水样的采集方法 ????采集不同的水样,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并做好采样的准备工作.应将采样瓶 彻底清洗干净,采样时再用水样冲洗三次以上(标准中采样另有规定者除外)之后才 能采集水样. 3.1?天然水的取样方法 3.1.1?采集江、河、湖和泉水等地表水样或普通井水水样时,应将取样瓶浸入水下 面50cm处取样,并在不同地点采样混合成供分析用的水样. 3.1.2?根据试验要求,需要采集不同深度的水样时,应使用不同深度取样器,对不 同部位的水样分别采集. 3.1.3?在管道或流动部位采集生水水样时,应充分地冲洗采样管道后再采样. 3.1.4?江、河、湖和泉水等地表水样,受季节、气候条件影响较大,采集水样时应 注明这些条件. 3.2?从管道或水处理装置中采集处理水水样的方法 ????从管道或水处理装置中取样时,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取样部位,安装取样器,需 要时在取样管末端接一根聚乙烯软管或橡胶管.采样时,打开取样阀门,进行适当 的冲洗并将水样流速调至约700mL/min进行取样. 3.3?从高温、高压装置或管道中取样的方法 ????从高温、高压装置或管道中取样时,必须加装减压装置和良好的冷却器,水样 温度不得高于40℃,再按3.2的方法采集水样. 3.4?测定不稳定成分的水样采集方法 ????测定水样中不稳定成分,通常应在现场取样,随取随测.否则,采样后立即采 取预处理措施,将不稳定成分转化为稳定状态,然后再送到试验室测定. 3.5?取样量 ????采集水样的数量应满足试验和复核需要.供全分析用的水样不得少于5L,若 水样浑浊时应分装两瓶.供单项分析用的水样不得少于0.3L. 3.6?采集水样时的记载事项 ????采集供全分析用的水样,应粘贴标签,注明水样名称、取样方法、取样地点、 取样人姓名、时间、温度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若采集供现场控制试验的水样时,可 不粘贴标签,但应使用固定的取样瓶. 4?水样的存放与运送 ????水样在放置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其中某些成分可能发生变化.原则上说, 采集水样后应及时分析,尽量缩短存放与运送时间. 4.1?水样可以存放的时间 ????水样可以存放时间受其性质、温度、保存条件、以及试验要求等因素影响,有 很大的差异,根据一般经验,下表所列时间可作参考. 水样可以存放的时间 ? 4.2?存放与运送水样的注意事项 4.2.1?水样运送与存放时,应注意检查水样瓶是否封闭严密,水样瓶应在阴凉 处存放. 4.2.2?冬季应防止水样冰冻,夏季应防止水样受阳光曝晒. 4.2.3?分析经过存放或运送的水样,应在报告中注明存放的时间或温度等条件. ?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提出,由水利电力部西安热工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水利电力部西安热工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渡、张茂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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