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8-01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7〕96号 关于山东广汇工贸有限公司30万吨/年高级道路沥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山东广汇工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山东广汇工贸有限公司30万吨/年高级道路沥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席会研究(2017年第15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广饶县稻庄镇石大路以北、项家大营村西北.项目以渣油为原料,通过初馏、减压分馏等工艺生产高级道路沥青、重柴油、蜡油、副产干气.年生产高级道路沥青30万吨.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5万元. 2016年1月18日,东营市环保局对《山东广汇工贸有限公司30万吨/年高级道路沥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东环审〔2016〕17号)进行了批复.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70号)的要求,属于规范类项目,已经依法查处.项目于2013年10月开工建设,2015年12月建设完成.2017年5月24日至25日,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2017年7月14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根据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写的变更报告,不属于重大变动,变动情况如下:污水处理站工艺发生变更,采用"隔油+气浮+水解酸化+UASB+A2/O反应池+芬顿氧化+沉淀+过滤"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污水用于绿化浇水、补充循环用水,不外排;

新建1个5m3盐酸储罐,1个5m3双氧水储罐,2个3000m3固定顶储罐、1个3000m3内浮顶储罐;

新增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站浓缩污泥、污油、刮渣、浮渣;

增加污水处理站臭气处理装置,采用"碱液喷淋+光催化除臭"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原环评批复的酸性水处理工艺未建设,实际情况为酸性水直接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原环评批复蒸汽锅炉、导热油炉废气分别经18m、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为燃气蒸汽锅炉、燃气导热油炉废气经废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原环评为120万大卡燃气导热油炉,实际建设为180万大卡燃气导热油炉,以上变更已在局2017年第15次专题会议研究通过.

二、加热炉以脱硫干气及天然气为燃料,废气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蒸汽锅炉、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废气经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与广饶县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天然气供应协议.污水处理站臭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光催化除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装置区设置了密闭采样器,装卸区配套了油气回收系统,重柴油采用内浮顶罐存储,酸性水送污水处理站处理,初馏塔顶回流罐及分馏塔塔顶产生的不凝气,经二级碱液脱硫后,送加热炉焚烧处理;

项目初馏塔顶回流罐、分馏塔顶分水罐排放的含硫废水与地面设备冲洗排污水、分析化验排污水及机泵冷却排污水、初期雨水、循环系统废水、软化站排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均排入污水处理站,经"隔油+气浮+水解酸化+UASB+A2/O反应池+芬顿氧化+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用于绿化浇水、补充循环用水;

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离子交换树脂、浮渣、刮渣、罐底油泥、污油、废碱液、浓缩污泥,与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书;

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对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罐区、污水输送及导排管线进行了防渗处理;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广饶县环保局备案.配套建设了4000m3事故池,厂区雨排口设置了截止阀门;

项目变更后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以装置区150m、储罐区100m、装卸区100m、污水处理站200m围成的包络线范围内无敏感保护目标;

公司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立了标志牌,特征污染物委托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定期监测.现场检查期间厂区内现有两套10万吨/年氧化沥青装置停用未生产.

三、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山东广汇工贸有限公司30万吨/年高级道路沥青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加热炉排气筒中SO

2、NOX、烟尘排放浓度均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3中标准要求. 蒸汽锅炉与导热油炉排气筒中SO

2、NOX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要求,烟尘符合《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除臭气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3"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放要求,硫化氢等效排放速率、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要求;

氨未检出.

(二)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5标准要求;

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氨小于检出限值.

(三)厂区污水处理站出水口的pH值范围、SS、CODcr、BOD

5、氨氮、石油类均符合《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表1要求.

(四)昼、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工况条件下,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核算,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0.758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3.405t/a.

四、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各项环保设备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降低环境风险.

六、由广饶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日常监督检查.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30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广饶县环保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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