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7-12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关于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和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部署,有利于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技艺精湛、具有工匠精神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对我省实施供给侧改革、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相关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流程和办法,妥善处理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加强舆论引导,搞好政策解读,引导广大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支持和积极参贯通工作,为人才成长优化环境创造条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9月日关于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实施范围 本方案中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员,主要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 本方案中工程技术人才,是指从事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主要为取得我省工程技术职称系列水利、机电、标准计量、建筑建材、路桥航运和船舶、测绘国土、医药技术、环境保护、林业、电力、地质勘查、冶金、轻工、食品、广播电影电视、石油化工、纺织、海洋与渔业、铁路、电子技术、爆破等21个专业类别相应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 主要内容

(一)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的可分别申报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 1.取得高级工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资格. 2.取得技师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 3.取得高级技师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1年,可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

(二)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符合职业技能鉴定条件要求的可分别申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 1.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高级工职业资格鉴定. 2.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3.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三)建立优秀高技能人才和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绿色评价通道 1.取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或取得"中华技能大奖"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认定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取得世界技能大赛铜牌或优胜奖,或取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认定相应专业工程师资格. 2.取得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从事生产一线技能工作的,可认定相关职业高级技师资格. 3. 获得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省部级表彰,或取得省部级以上技能大赛奖项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根据自身实际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档次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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