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09-16
采购编号:5133362019000017 2019年草产品加工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乡城县农牧科技和供销合作局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19年3月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2

第二章 磋商须知

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2

第五章 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2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4

第七章 评审方法

51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60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乡城县农牧科技和供销合作局 委托,拟对 2019年草产品加工设备政府采购 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33362019000017 2.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草产品加工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3.采购人:乡城县农牧科技和供销合作局 4.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25.0000万元. 采购项目简介: 乡城县农牧科技和供销合作局2019年草产品加工设备政府采购.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4月3日09: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603室)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4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4月10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

一、磋商地点: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603室) . 十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乡城县农牧科技和供销合作局 通讯地址:乡城县农牧科技和供销合作局 邮编:627850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

电话:15884056908 采购代理机构: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603室邮编:610000 联系人: 胡女士 联系

电话:028-61691838 2019年月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3家及以上供应商参加磋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5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250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 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 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 逐项就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 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 、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 用、 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法人的,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由其主要负责人 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由其本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

3、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 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 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与其他供应 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 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 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磋商保证金 金额:5000元(磋商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红牌楼分理处 银行账号:5100

1498 4550

5250 4322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4月9日12:00点前(投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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