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2019-07-11
厦门海关关于补发、换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海关总署就补发、换发报关员资格证书有关事项作出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7号,内容详见附件).

现将厦门关区(含厦门、泉州、石狮、漳州、东山、龙岩等六地)补、换发报关员资格证书受理部门等事项通知如下: 受理部门:厦门海关教育处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后路34号海关大楼10层1003室 受理时间:每周

一、

三、五上午8:30至11:30 联系

电话:0592―2152641(2643)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7号) 厦门海关二0 0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 告?2006年第2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法》施行前已取得的报关员资格证书的效力及补发、换发报关员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法》施行前已取得报关员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其报关员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一)现在海关注册的;

(二)200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报关员资格,尚未在海关注册的;

(三)2004年1月1日以后注销注册的.

二、报关员资格证书因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有误或者发生变更,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以向原发证地直属海关申请换证.

(一)申请换证的,应当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以下材料: 1.《报关员资格证书换证申请表》(见附件1);

2.原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小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1张;

5.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6.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关员资格证书损毁、遗失的,可向原发证地直属海关申请补证.

(一)申请补证的,应当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以下材料: 1.《报关员资格证书补证申请表》(见附件2);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小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1张;

4.登发遗失证书声明的省级报刊原件;

5.已取得报关员资格且申请补证时资格仍然有效的证明文件;

6.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换证、补证事宜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被委托人应当同时向海关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签注日期,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

六、直属海关审核换证或者补证申请材料无误后,应当在受理换证或者补证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换发报关员资格证书的,原资格证书应当收回并销毁.

七、申请补证的,经海关核查,无法查实申请人曾取得报关员资格,或者虽可查实申请人曾取得报关员资格,但无法查实申请时其资格仍然有效的,不予补发.

八、申请人申请补证并同时要求更改个人信息的,海关应当同时按照换证的有关规定办理.

九、换证、补证,暂不收费.

十、本公告自2006年6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 附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换证申请表

2、报关员资格证书补证申请表 附件1 报关员资格证书换证申请表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报关员资格证书: 证书号码 原发证机关 原发证日期 报关员证书:(请在选框内划勾)已注册 未注册 未年审 已注销 证书号码 发证海关 发证日期 最近年审时间 注销注册时间 申请换证理由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申请人随附: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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