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7-10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衢州市衢江区江山港廿里文塘段治理工程施工1标 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衢州市衢江区江山港廿里文塘段治理工程经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以浙水河[2013]1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衢州市衢江区衢江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整治河道长度为4.4km,新建和加固堤防2.556km,新建护岸1.856km,新建排水涵管4处,衬砌排渠4处,改造机埠2处.工程防洪标准分别为

5、1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5级.建设地址位于衢江区内,计划工期为12个月.工程概算总投资为

2989 万元,其中文塘段和石塘背段为施工1标,工程预算造价约为1300万,其中园林绿化部分预算造价约340万元;

里屋段为施工2标,工程预算造价约为1200万,其中园林绿化部分约270万元 .本次对施工1标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招标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项目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5)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为不同的人员担任. (6)投标申请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具有任命书)、项目负责人和拟在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

(7)根据浙水建[2008]13号文、浙水建[2009]51号文、浙水建[2010]33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

(8)根据浙招办[2009]23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生效之日为准);

(9)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10)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当月的前三个月在本投标企业的的养老保险证明文件;

(1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①从其他项目中更换出来的人员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参加投标的,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之日,有以第一中标候选人(即评标委员会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身份尚在中标公示期内的,且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或施工员或质量员和参与本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致的,将按照有在建工程处理】. (12)投标企业的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须由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且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已在 信用浙江 网上公示,公示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在有效期内.? 本公告企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①2009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已完工的单个中标价或施工签约合同价(以单个合同工程结算价为准)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或江河防洪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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