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9-07-09
昌教语〔2019〕3号 关于学校、幼儿园第三批 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的通知 各中小学、特教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 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语委印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京教语〔2019〕4号)文件要求,本市公办、民办中小学、特教学校、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2019年全部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

目前,昌平区有56所学校、幼儿园需参与今年的市级评估验收(具体名单见附件2),请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附件1)继续推进本单位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昌平区普通中小学、特教学校、 职业学校、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 标建设方案 昌平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 时间进度表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 自评量表 4.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 自评量表 5.昌平区学校、幼儿园开展语言文字活动 情况调查表 昌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 附件1 2019年昌平区学校、幼儿园 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切实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根据北京市教委、市语委《关于开展2019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京教语〔2019〕4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昌平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基本目标 2019年底前完成全部所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 具体目标 1.教师目标.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普遍具有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和自豪感. 2.学生目标.口语表达清晰达意,交流顺畅;

掌握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书面写作能力、朗读水平和书写能力;

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二、方法步骤 2019年达标建设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区级评估和市级评估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2019年6月) 各单位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做到三个明确,即:主管领导明确、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明确.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19年7月~9月底) 各单位要逐条对照《学校(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自评量表》(附件

3、4)完成自查和整改,并填写该量表;

同时将本单位最近3年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做过的主要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并填写《昌平区学校、幼儿园开展语言文字活动情况调查表》(附件5),于6月30日前将上述两表报语委办邮箱(

邮箱:cpqywb@126.com ,联系人:郎佩蘅,联系

电话:69741297). 第三阶段:区级评估(2019年10月) 区语委办组织有关专家对参与达标建设的学校进行区级评估.对学校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督促指导继续开展整改工作. 第四阶段:市级评估验收(2019年11月). 各单位继续做好准备工作,迎接北京市语委评估专家组的正式评估验收.市评估组在当年参与达标建设的学校中按5%的比例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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