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9-07-09
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局 关于开展 万州老字号 等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挖掘、保护和发展地方民族文化,培育农村休闲景点,创新特色美食,加快建设三峡库区美食中心.

按照商务部等十四部门印发《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商改发〔2008〕104号)、《重庆市商委关于开展 巴渝老字号 认定工作的通知》(渝商委发〔2011〕52号文)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 万州老字号 、 星级农家乐 、 万州餐饮名店(名火锅) 、 万州名菜(名小吃) 认定工作.2016年度认定工作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 联系人:王家明 王振联系

电话:58815669;

传真:58815777 ? 附件:1. 万州老字号 认定规范(试行) 2.万州餐饮名店名火锅名菜名小吃管理办法 3. 万州老字号 申报表 4. 万州餐饮名店(名火锅)申报表 5. 万州名菜(名小吃)申报表 6. 星级农家乐申报表 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局 2016年3月16日 附件1 万州老字号 认定规范(试行) 1.名称 万州老字号(wanzhou Time-honored Brand) 2.定义 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万州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 3.认定范围 万州区内的单位(企业或组织). 4.认定条件 4.1 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4.2 品牌创立于1991年12月31日(含)以前. 4.3 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4.4 有传承万州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4.5 具有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4.6 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4.7 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认定方式 5.1 由区商务局牵头成立 万州老字号评审小组 ,全面负责 万州老字号 的认定和相关工作. 5.2 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服务业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专家组由各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商标专家、品牌专家等组成,主要负责 万州老字号 的评审,并参与相关工作的论证. 5.3 已通过国家商务部和重庆市认定的 中华老字号 、 巴渝老字号 自然成为 万州老字号 .积极推荐 万州老字号 申报 巴渝老字号 和 中华老字号 . 6.认定程序 具备 万州老字号 认定条件的单位,向区商务局申报,并开展认定.程序包括:提出申请、资料提交、调查鉴别、认定评审、公示、做出决定、复核、注册存档、核发证书等. 7.动态管理 7.1 万州老字号 所在单位须于每年3月1日前向区商务局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并备案. 7.2 万州老字号 所在单位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或未按规定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暂停或取消相应的 万州老字号 称号,并予以公示. 8. 万州老字号 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2 万州餐饮名店名火锅名菜名小吃管理办法 1.范围 凡在万州辖区经营餐饮业的企业和服务经营网点均适用于本办法.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规定了万州餐饮名店(名火锅)、万州名菜(名小吃)的定义、评选条件、认定方法. 2.1 万州餐饮名店(名火锅) 具备较强影响力,较大经营规模,具有一定经营年限,达到一定营业收入,店面环境具有一定特色的企业. 2.2 万州名菜 具有鲜明地方风味和制作工艺,销售额突出,能够代表某一菜系发展走势的菜肴,消费者点菜率较高. 2.3 万州名小吃 具有鲜明地方风味和制作工艺,销售额突出,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点心、小吃. 3.认定方法 3.1 采取企业自愿申请、资格审核、专家初审、现场复审相结合的认定方法,对餐饮企业和菜品进行综合认定. 3.2 申报企业在万州区商务局网站上下载相关标准条件,并按照有关认定条件开展企业自评工作. 3.3 申请企业提供必要的材料《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及复印件. 3.4 申请企业填写万州餐饮名店(名火锅)、万州名菜(名小吃)申报表,并签署单位推荐意见. 3.5 由万州区餐饮协会组成专家组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做出评审意见,通过后进入复审程序. 3.6 在初审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由专家组共同组成的现场考评小组赴现场对企业的经营环境、规模档次、防火安全、管理程序、厨房卫生等进行综合考察. 3.7 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菜肴品尝打分. 3.8 现场考评小组将形成的复审意见递交万州区商务局最终审核通过. 3.9 对通过申报的企业在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在公示期内,无不同意见或者有意见反馈,但经查实,不对万州餐饮名店(名火锅)、万州名菜(名小吃)的认定构成损害或不与认定条件相抵触的,由区商务局授予万州餐饮名店(名火锅)、万州名菜(名小吃)等荣誉称号,颁发相应牌匾和证书. 4.管理原则 4.1 对万州名店(名火锅)、万州名菜(名小吃)实行注册制度,注册期为五年.统一登记注册,并建立信息管理库. 4.2 对餐饮企业和菜品进行跟踪.对出现违规违纪企业和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名菜、名点实行登记记录制度,对严重违规违纪者经专业机构讨论后,除名公布、取消资格. 4.3 经营业绩突出的企业和菜品,在注册期满三个月内,到原注册机构申请继续注册.通过专业机构重新鉴定后,予以换证. 5.申报资格条件 5.1 万州餐饮名店(名火锅)申报条件 5.1.1 企业资格 5.1.1.1 要有完备的执业手续,《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齐全. 5.1.1.2 有固定商号、店名,且正式营业使用满5年以上. 5.1.1.3 遵守法规,诚信经营,在当地具有广泛知名度. 5.1.1.4 具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 5.1.1.5 岗位设置科学规范,各项制度健全. 5.1.1.6 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 5.1.1.7 企业受到过区级或区级以上的有关部门的表彰. 5.1.2 环境卫生 5.1.2.1 厨房装修、装饰建材标准达到规定要求. 5.1.2.2 厨房内初加工、操作、服务等区域等分布合理、规范. 5.1.2.3 室内环境达标,其中温度、换气、落尘、通风系统达到一定要求. 5.1.2.4 按操作规程运行,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卫生 5.1.2.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5.1.2.6 保鲜设备运行良好,冷菜、点心及原辅料要按照规定设备及温度、时间进行保鲜. 5.1.3 使用原料 5.1.3.1 使用的肉禽食品(原料)要有检疫合格的证明,鲜货类原料要标注保鲜期. 5.1.3.2 所用原料不得经过非食用色素及其他非食品用化学品处理. 5.1.3.3 所用原料必须在保质期内,并禁止使用注水、掺水、变质的原料及其成品、半成品. 5.1.3.4 所用原料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农药残留量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 5.1.3.5 禁止使用未经依法批准的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 5.1.3.6 不出售国家禁止销售的野生保护动植物. 5.1.3.7 禁止使用无进货凭证及不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的其他食品. 5.1.4 服务规范 5.1.4.1 服务程序要严谨、规范,利于灵活掌握、快捷供应. 5.1.4.2 对顾客使用规范的礼貌用语,突出细节,周到服务. 5.1.4.3 服务人员要有秀丽端庄、大方得体的仪表仪容. 5.1.4.4 企业要配备一定数量的英语和计算机人才,可以进行简单的服务对话和网络应用能力. 5.1.5 菜点质量 5.1.5.1 菜点符合安全、健康、卫生、环保的发展方向. 5.1.5.2 菜点的特色鲜明,风味突出,被广大消费者接受. 5.1.5.3 菜点的品质稳定,不受季节、时间变化而有较大起伏. 5.1.5.4 名优菜点对企业的销售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5.1.6 企业文化 5.1.6.1 企业具有自身的文化底蕴和发展方向. 5.1.6.2 企业的装修、菜品等能突显和提炼企业的文化主题. 5.1.6.3 企业的管理和服务能深入挖掘企业的文化内涵. 5.1.7 人力资源 5.1.7.1 企业员工的配置符合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和要求. 5.1.7.2 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经职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挂牌服务. 5.1.7.3 20%以上员工持有中专以上文凭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证书. 5.1.7.4 企业拥有一批高技能服务人员,经营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中等规模以上饭店企业应拥有服务大师或名师一名,四星级以上服务师2名以上. 5.1.7.5 厨房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拥有烹饪名师、优秀行政总厨共1-2名,优秀厨师1-2名. 5.1.7.6 企业重视美食营养,提倡健康餐饮,配有专业注册美食营养师或注册高级美食营养师. 5.2 万州名菜申报条件 5.2.1 特点鲜明、口味突出,曾在国际、全国或地方比赛中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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