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07-09
淮安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提升监督检查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依法治安、科技强安,运用系统思维,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从企业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崛起江淮精彩篇章,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严格责任,加强考核,确保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

(二)对已查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责令整改率、到期复查率、立案查处率100%,对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案件移送率100%.

(三)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 双下降 ,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 目前,市局机关和直属机构共有42人直接从事安全生产一线执法工作.2019年国家法定工作日为250天. 总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法定工作日=42*250=1050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 本计划所称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应急管理系统对管辖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所需的工作天数.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10500-3814-3516=3170天.

(三)其它执法工作日 其它执法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500+360+98+128+272+118+84+296+140 +1818=3814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198+1765+282+514+192+565=3516天.

四、监督检查范围 2019年全局监督检查计划主要由重点监督检查和一般监督检查两部分组成.

(一)重点监督检查范围 重点监督检查范围主要为本局直接管辖企业中属于《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相关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一般监督检查范围 一般监督检查范围主要为全市境内中石化、中石油等单位下属加油站点和对下级应急部门监管企业实施抽查所涉及的企业,以及其他需要纳入企业,具体检查范围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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