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9-09-14
大足区万古镇龙铜路城区段道路整治工程一标段(二次招标)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渝兴】招标(足)-2014-28 招标人: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公章) 编制人:覃传贵 资格证编号:渝建[招]字20130041 审核人:覃家祥 资格证编号:渝建[招]字20130040 二0一四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74

第六章 图纸

63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5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7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足区万古镇龙铜路城区段道路整治工程一标段(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万古镇龙铜路城区段道路整治工程一标段(二次招标)已由大足发改投【2013】1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商业贷款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足区万古镇龙铜路城区段道路整治工程一标段(二次招标) 2.2项目地址:大足区万古镇万兴社区. 2.3建设规模:主要是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建设工期:

12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外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且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自2014年8 月28 日之前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直接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4 年8月28 日13时00 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区公共交易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2014年8月12 日17时之前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质疑区提出质疑.

7、答疑时间: 2014年8月13 日17时之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足区万古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北路20号大帝花园5号别墅 联系人:胡飞 联系人:覃传贵 易雪锋

电话:13983161468

电话:15803075834

2014 年8月8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大足区万古镇万兴社区 联系人:胡飞

电话:1398316146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北路20号大帝花园5号别墅 联系人:覃传贵 易雪锋

电话:15803075834 1.1.4 项目名称 大足区万古镇龙铜路城区段道路整治工程一标段(二次招标) 1.1.5 建设地点 大足区万古镇万兴社区 1.2.1 资金来源 资金性质为:商业贷款及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 1.3.1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详见施工图所示,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营业范围与本施工招标项目相适应.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 三类人员 )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 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拟派 三类人员 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4、信誉要求 (1) 2011年至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2) 2011年至今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

(3) 2011年至今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4) 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5)项目经理不得同时负责其他工程.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如投标人无上诉行为则由投标人书面承诺).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查有不良记录,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的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市政类)且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注册建造师在建项目情况应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查询网址http://jzzb.cqjsxx.com/CQCollect/Ry_Query/zcjzs/Wright_List.aspx并以开标现场查询的情况为准.查询情况打印后报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6.其他要求 (1) 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提供职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 (提供上岗证或执业证,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1)上述所有复印件资料须提供原件备查;

上述人员必须提供2014年1月至 2014年6月的公司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2)在评标时或评标后对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备案情况查询后发现有虚假的,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不予通过,如果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提供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4)上述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身份证除外),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才被视为资格审查合格. (5)市外入渝企业拟派人员必须是入渝备案人员. 1.4.2 是否接受联 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由于该路段毗邻农田、开发商较多,若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与当地企业及居民发生土地纠纷导致工程无法实施,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协调. 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本表9.5项规定执行. 投标人因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参与投标并进行承诺(格式自定). 1.6.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6.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4年8月12 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 1.6.3 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时间 2014年8月13 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 1.7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4年 8月

12 日17:00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8月28 日13时至

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则》(2013)及相关配套文件,根据市场行情及企业经营状况和招标文件对工程质量、工期等的要求实行自主报价.该报价包含了为实施和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所有项目、工程数量,以及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检验试验、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规费、各种税金、相应的施工措施费,以及本招标文书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同时建设合同工期内物价涨落的风险已含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综合单价内.人工工日和材料价格由各投标人自主报价. 3.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4.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据实结算. 5.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以及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清单子项排列顺序、各清单子项名称、清单编码、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6.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与所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报金额一致,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百分比优惠(下浮)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否则做0分处理. 7.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价和各清单子项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 ,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价和各清单子项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8. 安全文明施工费: 8.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8.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1 投标保证金及诚信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00000.00 (大写:贰拾万元整) 诚信金:130万元(大写:壹佰叁拾万元整)

2、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于开标截止时间前1个半小时内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投标人必须提供手持件2份一份交交易中心一份交开标现场.【手持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社保证明、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及诚信金退还 中标公示发出五个工作日之后,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诚信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诚信金,投标保证金及诚信金均无息退还到公司基本账户.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须知第1.4.1项和第3.5.1项至3.5.2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 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 3.5.2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五年(2008年至2013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1 签字盖章要求 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 3.7.1 投标文件的份数 若正副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组成. 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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