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07-09
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 宁政发〔2019〕7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 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 创新名城、美丽古都 建设.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抓好重点季节污染防控,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目标指标.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全市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优良天数比率确保达到省定考核目标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以 十三五 规划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为奋斗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优化产业布局.编制完成 三线一单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落实《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版)》.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重化工业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前提要求,化工、钢铁和煤电项目应符合江苏省相关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有序推动沿江重点企业搬迁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严禁在长江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企业.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严格执行省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配合) 3.严控 两高 行业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

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配合) 4.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提高过剩产能的淘汰标准.按省要求,推动南钢、梅钢逐步关停焦炉,落实去产能任务.到2020年,压减水泥产能448万吨,化解船舶产能90万载重吨.严防 地条钢 死灰复燃.(市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5.强化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 散乱污 企业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2018年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2019年底前,完成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任务.对于关停类企业,基本做到 两断三清 (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依法注销相关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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