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8 |
2018 年10月 国家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乡间道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 建设单位 大城县耀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建峰 联系人 陈建峰 通讯地址 大城县平舒镇小童子村 联系电话
13172198111 传真 邮政编码
065900 建设地点 大城县平舒镇小童子村 立项审批部门 大城县发展改革局 批准文号 大发改工备字(2018)197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日用玻璃制品制造C3054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874.7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3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0 总投资 (万元) 3.33%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由来 大城县耀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位于大城县平舒镇小童子村,项目占地3874.7m2.大城县平舒镇村镇规划管理办公室出具证明,此项目符合当地规划.大城县发展改革局出具证明,证明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限制类、淘汰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本项目也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冀政办发[2015]7号)限制和淘汰类之列.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52类玻璃和玻璃制品中其他玻璃制造类.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0月,受建设单位委托,项目组成员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大城县平舒镇小童子村,中心坐标为北纬38°43′18.99″,东经116°36′36.32″,项目北侧和东侧为空地,西侧为玻璃厂,南侧为乡间道路.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小童子村(230m),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关系见附图
1、附图2.本项目劳动定员12人.年生产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 3.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3874.7m2,总建筑面积2500m2.主要包括车间、库房、办公用房等.购置玻璃生产线等等设备27台(套).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 表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 建设内容 规模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建筑面积为2000m2 辅助 工程 办公室、库房 仓库建筑面积为400m2,办公用房100m2 公用 工程 供电 用电由大城县平舒镇小童子村供电系统提供 供水 大城县平舒镇小童子村供水管网 排水 项目清洗玻璃废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泼洒抑尘 供热 冬季采用空调供暖 环保 工程 废气 涂胶、封胶、固化产生废气经过UV光氧催化氧化等离子一体机设备+15m排气筒. 噪声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降噪 废水 项目清洗玻璃废水经多级沉淀后循环使用,防渗旱厕,生活污水泼洒厂区地面抑尘 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