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8
2018年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通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35名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2018年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和要求 1.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学历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

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 2.学历证书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3.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以下简称,可登陆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查询)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4.户籍条件要求:(1)2018年10月15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的报考者;

(2)2018年10月15日前常住户口在泉港的报考者.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25日17:30止(正常上班期间).

(二)报名地点: 泉州市泉港区财政局五楼国资办(联系

电话:0595-87987553)

(三)报名所需材料: 1.《2018年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标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2.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为全日制大专以上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四)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公布.

(五)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18年10月29日以后登录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18年11月12日至16日到泉港区财政局五楼国资办(联系

电话:0595-87987553)领取准考证.考生应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领取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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